14 February 2008 No.227
 



杭萧钢构案宣判:内幕交易人员被判刑及重罚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4日对杭萧钢构案三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三名被告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券商个人专户理财业务即将放行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现行规定,券商开展定向资管,接受单个客户委托资产净值最低标准仍为100万元。

保监会:不得恶意拖欠雪灾理赔款

一场前所未有的雪灾,给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在日前召开的中国保监会抗灾救灾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特事特办”,进一步减少理赔程序,绝不允许发生恶意拖欠赔款的问题。

经适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出台 贷款利率下浮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已经于近日出台,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者将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

登记后可继续从业 现存视频网站逃过“大限关”

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近日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56号令”)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

 
 
 
 
 
资本市场 CAPITAL MARKETS
    公司与商业 CORPORATE & COMMERCIAL
     
       
       
       
      房地产 REAL ESTATE
          知识产权 IPR
            其他 OTHER
             
             
             
            杭萧钢构案宣判:内幕交易人员被判刑及重罚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4日对杭萧钢构案三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三名被告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因内幕交易罪获刑的杭萧钢构公司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与其“合作炒股”的“专业股民”王向东不仅被追缴超过4000万元的违法所得,而且分别被处罚金4037万元。

            “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罚金超过8000万元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整整2个月后,被称为“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的杭萧钢构案终于在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到了一审宣判。

            本案审判长郑超在丽水中院一号法庭宣读判决书: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和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情节严重;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情节严重。

            法院最后作出一审判决: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三名被告人的罪名全部成立,杭萧钢构公司年仅27岁的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公司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以炒股为业的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陈玉兴和王向东不仅因内幕交易获刑,而且两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37万元被追缴,此外,他们还分别被处以4037万元罚金。

            从最初获得内幕信息的2007年1月开始,一直到3月中旬得知证券监管机构将调查杭萧钢构公司而卖出近700万股股票,陈玉兴和王向东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瞒天过海、机关算尽,但最后落得身败名裂,最终还将承担超过8000万元的巨额罚金。

            “专业股民”联合公司前证券办主任“合作炒股”

            2007年1月下旬,刚刚从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主任岗位辞职的陈玉兴陆续听到公司正在洽谈一个大项目。这个消息引起了陈玉兴的极大兴趣,他急切地想知道,这个大项目会给杭萧钢构股价带来多大的“刺激”。

            原来,杭萧钢构公司从2006年11月开始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接触,洽谈安哥拉公房由混凝土结构改成钢结构的项目。2007年2月8日,双方就这个项目的价格、工期和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根据后来的公告,这个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人民币约300亿元”。

            此后经中国证监会确认,2007年2月8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形成日,2月8日至2月14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

            就在此时,陈玉兴的触角逐步伸向了内幕信息的核心:2月11日,陈玉兴从公司事业部经理处得知,杭萧钢构公司正在洽谈安哥拉安居房建设工程项目,金额达300亿元。他当即通过电话将此事告诉以炒股为业的王向东,王向东在第二天便按照陈玉兴的指令买入杭萧钢构股票2776996股。

            陈玉兴与王向东的“合作”早在2003年12月就已经开始。当时,还在杭萧钢构公司工作的陈玉兴便与王向东约定,由王向东出资,按陈玉兴的指令买卖股票,获利部分陈玉兴得30%,亏损由王向东负责。三年中,王向东按陈玉兴指令炒股获利47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手握大量证据 证实非法所得逾4000万元

            陈玉兴和王向东更多地买入杭萧钢构股票是在他们和罗高峰接触之后。2007年一二月间,时任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罗高峰在工作中了解到了“安哥拉项目”的相关情况。2月12日下午,陈玉兴为核实情况,主动打电话给罗高峰。在电话中,罗高峰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将自己知悉的相关信息透露给了辞职不久的“老领导”。

            2月13日、14日,陈玉兴根据从罗高峰处获得的内幕信息,指令王向东分别购入杭萧钢构股票2398600股和1787300股,并指令王向东继续持有股票。

            就在陈玉兴和王向东大量购入杭萧钢构股票之后,其股价如脱缰的野马,开始上演疯狂的“涨停秀”。3月16日,从罗高峰处得知证券监管机构要调查杭萧钢构公司后,王向东按陈玉兴的指令,将杭萧钢构股票共计6961896股全部卖出,非法获利4037万元。而此时,杭萧钢构标价已从2月12日4.55元疯涨至10.75元。

            案发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经过长达数月的审查,于同年12月3日向丽水中院提交了包括杭萧钢构公司关于安哥拉安居工程相关情况的报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内幕交易案信息敏感期的认定函、证券资金账户对账单、证券交易流水、银行转账凭证、股票交易数据等物证和书证,以及近50人的证人证言、三名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  

            2007年12月21日,丽水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院一审宣判后,罗高峰和陈玉兴当庭表示不上诉,而以炒股为业的王向东则表示,将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来源:搜狐

            (http://news.sohu.com/20080204/n255076935.shtml)
            Back to top
             
            券商个人专户理财业务即将放行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现行规定,券商开展定向资管,接受单个客户委托资产净值最低标准仍为100万元。  

            在之前的内部征求意见中,定向资管门槛为800万元。而《细则》规定为“最低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计,这个门槛仍为100万元。  

            《细则》在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成为定向资管客户。同时,引入了“专用证券账户”,规定客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名称为“客户名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对专用证券账户进行标识。证券公司只能为同一客户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从《细则》全文看,未发现同一客户只准在一家券商开户委托资管的排他性条款。  

            另一焦点问题,即分类监管标准下的何类券商可以从事定向资管,《细则》中也没有明确。有关人士表示,“这是监管部门可以灵活把握的范围。从集合资管的实践来看,定向资管仍然是创新业务,初期标准肯定不会低。”   

            定向资管投资范围,银行存款、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及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金融衍生品等全部纳入投资范围;客户委托资产范围,则包括现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委托范围明显扩大。

            另外,《细则》扩展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券商定向资管的业务规则、内控与风险管理、监管做出了全面规定,明确禁止十七种行为。

            来源:和讯网

            (http://stock.hexun.com/2008-01-29/103318136.html)
            Back to top
             
            保监会:不得恶意拖欠雪灾理赔款

            一场前所未有的雪灾,给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在日前召开的中国保监会抗灾救灾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特事特办”,进一步减少理赔程序,绝不允许发生恶意拖欠赔款的问题。

            吴定富提出,为了提高保险理赔的质量和效率,保险公司要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缩短结案周期。小额赔案要快处快赔,重大项目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查勘定损时,要在初步核实的情况下预付部分赔款。对受灾地区的保险赔案,只要对灾害有直接关系并在合理范围内,要能赔尽赔,不能就条款论条款或惜赔。

            由于未来几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保险公司理赔工作量将会随之上升。吴定富提出,各保险总公司要适当授权基层分支机构,允许在必要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特事特办。对因受灾不能及时出单的投保件,因受灾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核保通过的投保件进行生效日的追溯,追溯日为保费足额到账日的次日。

            随着抗灾理赔工作的深入开展,资金需求也将随之加大。吴定富指出,做好后援保障和赔付准备是做好抗灾理赔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保险公司要科学调配资金,提前做大额赔付的准备,尤其是少数偿付能力处于关注和严重关注状态的公司,务必要高度警惕,严防现金流断裂。在灾害非常时期,更不允许发生恶意拖欠赔款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31日,各保险公司共接到报案50.5万件,预计赔款35.19亿元,已预付赔款3.5亿元,车险报案43.35万件,占总报案数的85.8%,电力保险损失10.5亿元。人保财险副总裁郭生臣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介绍说,截至1月30日晚,人保财险共赔付1.1亿元,已赔付款中有80%来自车险赔付。预付款则以电力和责任险居多。

            来源:金融界

            (http://insurance.jrj.com.cn/news/20080204/000000188872.htm)
            Back to top
             
            经适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出台 贷款利率下浮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已经于近日出台,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者将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贷款。早在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曾颁布了《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信贷管理,配合政府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与《暂行规定》相比,《办法》中规定的贷款人范围更广,除国有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外,还增加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

            另外,新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放宽了贷款申请条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项目的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低于一般商业性房地产项目不得低于35%的规定。

            《暂行规定》要求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执行;《办法》中则明确提出了“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执行,可以适当下浮,但下浮比例不超过10%”的规定。

            这位发言人表示,此前的《暂行规定》,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而《办法》明确贷款期限原则上为3年,但考虑到个别城市可能成片开发经济适用住房,所需开发时间较长的情况,做了特殊规定,贷款期限可放宽至5年。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news/txt/2008-02/04/content_9652638.htm)
            Back to top
             
            登记后可继续从业 现存视频网站逃过“大限关”

            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近日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56号令”)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

            广电总局和信产部负责人就“56号令”发布答记者问,这也是自1月31日该规定正式实施以来,主管部门首次对实施细则作出解释。

            根据该解释,在规定发布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民营视频类网站将不受“56号令”第八条“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资控股”的限制,可以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但在56号令发布之后新申请从事该业务的企业则必须达到此条要求。

            这样的官方解释无异给目前国内视频网站的经营者们一颗定心丸,同时由于政策门槛的提高,对处于第一集团位置的部分民营企业甚至是一种利好。

            优酷网CEO古永锵曾表示,进入视频网站的资金和技术门槛都很高,但在经历几年时间的资源整合后,VC的关注和热情让这样的门槛实质上并非不可跨越。

            大度咨询总经理程天宇说:“网络视频的媒体性越来越强,但目前该领域内的相关司法建设和监督机制都还不够完善。主管部门的举措实际上是一种信号,虽然不会用‘一刀切’的粗暴方式管理,但政府对于该领域的监管力度必然将继续加强,另一方面也希望行业内的领导型企业能够更多地通过自律的方式净化行业发展的环境。”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08-02/05/content_9657030.htm)
            Back to top
             
             
             
             
            资本市场 CAPITAL MARKETS
             
            券商个人专户理财业务即将放行

            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根据现行规定,券商开展定向资管,接受单个客户委托资产净值最低标准仍为100万元。  

            在之前的内部征求意见中,定向资管门槛为800万元。而《细则》规定为“最低标准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计,这个门槛仍为100万元。  

            《细则》在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成为定向资管客户。同时,引入了“专用证券账户”,规定客户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专用证券账户名称为“客户名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对专用证券账户进行标识。证券公司只能为同一客户开立一个专用证券账户。从《细则》全文看,未发现同一客户只准在一家券商开户委托资管的排他性条款。  

            另一焦点问题,即分类监管标准下的何类券商可以从事定向资管,《细则》中也没有明确。有关人士表示,“这是监管部门可以灵活把握的范围。从集合资管的实践来看,定向资管仍然是创新业务,初期标准肯定不会低。”   

            定向资管投资范围,银行存款、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债券及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股票、金融衍生品等全部纳入投资范围;客户委托资产范围,则包括现金、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证券投资基金、股票、金融衍生品,委托范围明显扩大。

            另外,《细则》扩展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中的规定,对券商定向资管的业务规则、内控与风险管理、监管做出了全面规定,明确禁止十七种行为。

            来源:和讯网

            (http://stock.hexun.com/2008-01-29/103318136.html)
            Back to top
             
            新《办法》正式实施 汽车金融公司准入门槛抬高

            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日前由中国银监会正式颁布实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1月30日表示,新《办法》着重对准入条件、业务范围、风险管理指标等方面作出较大修改和调整,突出体现汽车金融的专业性、核心业务及功能定位。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新《办法》强调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应具有汽车金融管理经验或专业团队;强调3大核心主业,即零售贷款、批发贷款(特指对经销商的采购车辆贷款,有别于一般公司贷款)、融资租赁业务;强调监管指标体现业务及风险管理特性,并非越多越好。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办法》调整风险监管指标要求,使指标设置更为科学,非现场监管更有针对性。原《办法》及《细则》中规定的个别指标,已不适应实际业务和风险管理需要。

            据了解,2003年出台的《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简称原《办法》)和《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是在履行入世承诺、对外开放汽车消费信贷市场的背景下制定的,原《办法》规定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开展的业务范围比较狭窄。

            此外,新《办法》提高对出资人综合经济指标量化标准,将非金融机构出资人的资产规模要求从原来的40亿元提高至80亿元,营业收入从20亿元提高至50亿元。

            根据汽车产业格局和实际发展需要,取消了原《办法》“同一企业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的汽车金融公司”的规定。新增加了“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汽车金融公司股权(中国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并在拟设公司章程中载明”等3项规定。  

            新《办法》还取消了原《办法》中的“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业务。

            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

            (http://www.law-star.com/cacnew/200802/105012166.htm)
            Back to top
             
            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已进入立法进程

            日前中国银监会透露,与新破产法相配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已进入立法进程。

            出台配套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是因为目前金融业的市场退出的法律法规尚未健全,即使在新的《企业破产法》出台后,专门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法规仍然缺失。去年6月实施的新破产法明确,对金融机构破产将另行规定。

            有关专家指出,随着中国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金融机构在竞争中被迫退出市场在所难免。那些陷入危机、经营困难的高风险金融机构退出市场,可以尽早阻断金融危机的传导,遏制危机扩散,锁定危机损失,从而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的出台,将能更好地规范我国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08-02/08/content_9663725.htm)
            Back to top
             
            外管局副局长:严控跨境资金流动及非法外汇交易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邓先宏1月27日表示,将对异常跨境资金流动和非法外汇交易实行严密监测。  

            根据他提供的数据,今年一季度,外贸顺差高达464亿美元,同比增长了99%。其中,结售汇顺差同比增长29%,其中经常项目顺差增长88%,资本和金融项目增长397%。

            显然,今年以来国际收支大幅顺差的趋势仍然很明显,外汇净流入进一步扩大。  

            对于下一阶段的主要任务,邓先宏表示,外汇局将继续有序放宽企业和个人用汇限制,逐步放宽机构和个人对外金融投资的规模、品种等限制,力争在扩大对外金融投资方面取得新进展。同时继续大力支持有竞争力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走出去”。加强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积极探索外汇储备运用渠道和方式,引导资金有效流出。并注重监管,加强对跨境短期资金流动,特别是投机资本的有效监管。  

            他还强调,将改进外债管理方式,严控外债过快增长,继续落实和巩固贸易外汇收结汇、个人外汇和外资进入房地产等三大监管政策,加强对贸易信贷等资金流入的管理,严格监控异常资金流入。  

            此外,邓先宏还表示,近年来跨国公司的迅速发展对我国外汇管理体制逐渐形成挑战,外汇局将积极探索便利跨国公司经营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其中包括考虑支持跨国公司开办内部结售汇业务。

            来源:搜狐

            (http://business.sohu.com/20070428/n249759804.shtml)
            Back to top
             
            杭萧钢构案宣判:内幕交易人员被判刑及重罚

            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4日对杭萧钢构案三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全部成立,三名被告人均被判有期徒刑。

            因内幕交易罪获刑的杭萧钢构公司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与其“合作炒股”的“专业股民”王向东不仅被追缴超过4000万元的违法所得,而且分别被处罚金4037万元。

            “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罚金超过8000万元

            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整整2个月后,被称为“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的杭萧钢构案终于在浙江省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到了一审宣判。

            本案审判长郑超在丽水中院一号法庭宣读判决书:罗高峰身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和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故意泄露内幕信息给知情人员以外的人,造成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情节严重;陈玉兴、王向东非法获取内幕信息并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情节严重。

            法院最后作出一审判决: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三名被告人的罪名全部成立,杭萧钢构公司年仅27岁的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犯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公司原证券办主任陈玉兴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以炒股为业的王向东犯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值得注意的是,陈玉兴和王向东不仅因内幕交易获刑,而且两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4037万元被追缴,此外,他们还分别被处以4037万元罚金。

            从最初获得内幕信息的2007年1月开始,一直到3月中旬得知证券监管机构将调查杭萧钢构公司而卖出近700万股股票,陈玉兴和王向东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瞒天过海、机关算尽,但最后落得身败名裂,最终还将承担超过8000万元的巨额罚金。

            “专业股民”联合公司前证券办主任“合作炒股

            2007年1月下旬,刚刚从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主任岗位辞职的陈玉兴陆续听到公司正在洽谈一个大项目。这个消息引起了陈玉兴的极大兴趣,他急切地想知道,这个大项目会给杭萧钢构股价带来多大的“刺激”。

            原来,杭萧钢构公司从2006年11月开始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接触,洽谈安哥拉公房由混凝土结构改成钢结构的项目。2007年2月8日,双方就这个项目的价格、工期和付款方式等基本内容达成一致。根据后来的公告,这个项目“整体涉及总金额人民币约300亿元”。

            此后经中国证监会确认,2007年2月8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形成日,2月8日至2月14日为“安哥拉项目”内幕信息的价格敏感期。

            就在此时,陈玉兴的触角逐步伸向了内幕信息的核心:2月11日,陈玉兴从公司事业部经理处得知,杭萧钢构公司正在洽谈安哥拉安居房建设工程项目,金额达300亿元。他当即通过电话将此事告诉以炒股为业的王向东,王向东在第二天便按照陈玉兴的指令买入杭萧钢构股票2776996股。

            陈玉兴与王向东的“合作”早在2003年12月就已经开始。当时,还在杭萧钢构公司工作的陈玉兴便与王向东约定,由王向东出资,按陈玉兴的指令买卖股票,获利部分陈玉兴得30%,亏损由王向东负责。三年中,王向东按陈玉兴指令炒股获利4700余万元。

            检察机关手握大量证据 证实非法所得逾4000万元

            陈玉兴和王向东更多地买入杭萧钢构股票是在他们和罗高峰接触之后。2007年一二月间,时任杭萧钢构公司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的罗高峰在工作中了解到了“安哥拉项目”的相关情况。2月12日下午,陈玉兴为核实情况,主动打电话给罗高峰。在电话中,罗高峰违反证券法有关规定,将自己知悉的相关信息透露给了辞职不久的“老领导”。

            2月13日、14日,陈玉兴根据从罗高峰处获得的内幕信息,指令王向东分别购入杭萧钢构股票2398600股和1787300股,并指令王向东继续持有股票。

            就在陈玉兴和王向东大量购入杭萧钢构股票之后,其股价如脱缰的野马,开始上演疯狂的“涨停秀”。3月16日,从罗高峰处得知证券监管机构要调查杭萧钢构公司后,王向东按陈玉兴的指令,将杭萧钢构股票共计6961896股全部卖出,非法获利4037万元。而此时,杭萧钢构标价已从2月12日4.55元疯涨至10.75元。

            案发后,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经过长达数月的审查,于同年12月3日向丽水中院提交了包括杭萧钢构公司关于安哥拉安居工程相关情况的报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股票内幕交易案信息敏感期的认定函、证券资金账户对账单、证券交易流水、银行转账凭证、股票交易数据等物证和书证,以及近50人的证人证言、三名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等证据。  

            2007年12月21日,丽水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在法院一审宣判后,罗高峰和陈玉兴当庭表示不上诉,而以炒股为业的王向东则表示,将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来源:搜狐

            (http://news.sohu.com/20080204/n255076935.shtml)
            Back to top
             
            公司与商业 CORPORATE & COMMERCIAL
             
            保监会:不得恶意拖欠雪灾理赔款

            一场前所未有的雪灾,给保险公司的理赔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在日前召开的中国保监会抗灾救灾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特事特办”,进一步减少理赔程序,绝不允许发生恶意拖欠赔款的问题。

            吴定富提出,为了提高保险理赔的质量和效率,保险公司要进一步简化理赔程序,缩短结案周期。小额赔案要快处快赔,重大项目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查勘定损时,要在初步核实的情况下预付部分赔款。对受灾地区的保险赔案,只要对灾害有直接关系并在合理范围内,要能赔尽赔,不能就条款论条款或惜赔。

            由于未来几天雨雪天气仍将继续,保险公司理赔工作量将会随之上升。吴定富提出,各保险总公司要适当授权基层分支机构,允许在必要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特事特办。对因受灾不能及时出单的投保件,因受灾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核保通过的投保件进行生效日的追溯,追溯日为保费足额到账日的次日。

            随着抗灾理赔工作的深入开展,资金需求也将随之加大。吴定富指出,做好后援保障和赔付准备是做好抗灾理赔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各保险公司要科学调配资金,提前做大额赔付的准备,尤其是少数偿付能力处于关注和严重关注状态的公司,务必要高度警惕,严防现金流断裂。在灾害非常时期,更不允许发生恶意拖欠赔款的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月31日,各保险公司共接到报案50.5万件,预计赔款35.19亿元,已预付赔款3.5亿元,车险报案43.35万件,占总报案数的85.8%,电力保险损失10.5亿元。人保财险副总裁郭生臣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介绍说,截至1月30日晚,人保财险共赔付1.1亿元,已赔付款中有80%来自车险赔付。预付款则以电力和责任险居多。

            来源:金融界

            (hhttp://insurance.jrj.com.cn/news/20080204/000000188872.htm)
            Back to top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正式揭牌

            1月30日,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在北京举行揭牌仪式,并开通协会网站。协会指导委员会成员、94家理事单位、国外商协会代表约170人出席仪式。

            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会长魏家福表示,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服务贸易企业不仅迎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协会全体会员企业将全力支持国家发展服务贸易事业。

            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应邀出席并指出,在科技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发展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的共识。中国服务贸易协会的成立是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的具体实践。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应充分发挥其桥梁与纽带作用,本着以企业为主体、为企业服务的宗旨,积极加强协会自身服务能力建设,同时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努力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影响力。   

            会上,易小准副部长、魏家福会长以及与会企业表示,在当前冰雪灾害中,服务贸易企业要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全力做好物资运送等各项服务。

            来源:财经网

            (http://www.caijing.com.cn/home/jsywx/china/2008-02-01/47328.shtml)
            Back to top
             
            中澳启动首轮战略对话

            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2月5日在堪培拉同澳大利亚外长史密斯举行会谈并共同启动首轮中澳战略对话。双方就发展两国全面合作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坦诚、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两国外长一致认为,建立中澳年度战略对话机制,符合中澳关系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顺应世界和平、发展、合作的时代潮流,标志着两国关系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双方就进一步发展中澳关系达成以下共识:一、加强高层交往,提升政治互信。二、拓展共同利益,深化互利合作。三、扩大人文交流,继续加强文化、教育等各方面的友好交流,进一步夯实中澳友好的社会基础。四、加强对话沟通,照顾彼此关切,妥善处理敏感问题。五、加强在区域合作、气候变化等多边事务中的合作,共同促进地区的和平稳定。

            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5日在堪培拉会见了到访的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

            陆克文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澳方对中国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陆克文表示,澳工党政府坚持一个中国政策的立场坚定不移,不会改变。台湾当局推动“入联公投”极其不利于本地区的和平稳定。

            来源:搜狐网

            (http://news.sohu.com/20080206/n255092833.shtml)
            Back to top
             
            卫生部、中医药局要求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通知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负担。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提高对稳定价格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医疗机构价格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

            通知提出,要科学设定指标,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在科学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制订不同级别、不同类型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增长幅度的控制指标,包括每门诊人次费用、每床日平均费用、出院者平均费用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价格管理;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病历记录和费用清单审核制度,全面实行医疗机构价格公示、费用清单和费用查询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责任制,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同时,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积极研究探索医疗服务收费方式改革。各地可积极开展按病种收费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扩大病种范围和试点医疗机构范围。

            通知重申,要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鼓励使用质优价廉的药品;要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推进同类医疗机构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互认工作。此外,推行医疗机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等制度,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来源:中新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jk/kong/news/2008/01-28/1148314.shtml)
            Back to top
             
            房地产 REAL ESTATE
             
            经适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出台 贷款利率下浮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已经于近日出台,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者将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专项用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贷款。早在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曾颁布了《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信贷管理,配合政府做好经济适用住房的开发建设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表示,与《暂行规定》相比,《办法》中规定的贷款人范围更广,除国有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外,还增加了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

            另外,新出台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管理办法》放宽了贷款申请条件,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项目的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低于一般商业性房地产项目不得低于35%的规定。

            《暂行规定》要求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执行;《办法》中则明确提出了“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执行,可以适当下浮,但下浮比例不超过10%”的规定。

            这位发言人表示,此前的《暂行规定》,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而《办法》明确贷款期限原则上为3年,但考虑到个别城市可能成片开发经济适用住房,所需开发时间较长的情况,做了特殊规定,贷款期限可放宽至5年。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news/txt/2008-02/04/content_9652638.htm)
            Back to top
             
            知识产权 IPR
             
            登记后可继续从业 现存视频网站逃过“大限关”

            广电总局、信息产业部负责人近日表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下称“56号令”)发布之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可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

            广电总局和信产部负责人就“56号令”发布答记者问,这也是自1月31日该规定正式实施以来,主管部门首次对实施细则作出解释。

            根据该解释,在规定发布前依法开办、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民营视频类网站将不受“56号令”第八条“必须为国有独资或国资控股”的限制,可以重新登记并继续从业。但在56号令发布之后新申请从事该业务的企业则必须达到此条要求。

            这样的官方解释无异给目前国内视频网站的经营者们一颗定心丸,同时由于政策门槛的提高,对处于第一集团位置的部分民营企业甚至是一种利好。

            优酷网CEO古永锵曾表示,进入视频网站的资金和技术门槛都很高,但在经历几年时间的资源整合后,VC的关注和热情让这样的门槛实质上并非不可跨越。

            大度咨询总经理程天宇说:“网络视频的媒体性越来越强,但目前该领域内的相关司法建设和监督机制都还不够完善。主管部门的举措实际上是一种信号,虽然不会用‘一刀切’的粗暴方式管理,但政府对于该领域的监管力度必然将继续加强,另一方面也希望行业内的领导型企业能够更多地通过自律的方式净化行业发展的环境。”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08-02/05/content_9657030.htm)
            Back to top
             
            迅雷提供下载链接被判赔15万元

            全球最大的下载服务提供商“迅雷”链接了可以免费下载的电影《伤城》,使得以60万元买下影片《伤城》网络传播权和收益权的上海优度宽带科技有限公司受到了“重创”。

            日前,优度公司将深圳市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雷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迅雷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15万元,并承担诉讼费。3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对这起网络“深度链接”全国第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了优度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发:迅雷免费链接《伤城》 优度公司利益受损

            2006年12月22日,由香港影星梁朝伟、金城武领衔主演的《伤城》正式公映,票房一路飘红。同年12月28日,优度公司和中影寰亚音像制品有限公司等各方签订了影片《伤城》网络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优度公司以60万元的高额版权费用取得《伤城》影片的网络传播权和收益权。为保证影片档期内的票房不受影响,优度公司将在公映一个月后才有权将《伤城》在自己网站上线。优度公司计划影片在网上的单次下载费用为人民币2元。

            然而令人始料未及的是,2007年1月,迅雷网上已经赫然出现了《伤城》的搜索链接服务。同年1月4日,《伤城》在迅雷网站的搜索次数高达59808次,总下载量惊人地达到520869次。优度公司随即向迅雷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迅雷网停止侵权,迅雷迟迟没有回音。此后,迅雷网仍然“链接”着《伤城》的免费下载。

            2007年6月21日,优度公司将迅雷公司告上法院,并提出赔偿要求。

            争辩:是“一般搜索”还是“深度链接”

            迅雷公司的代理律师认为,提供《伤城》的视频文件供他人下载的是被链接的第三方网站,迅雷网只是提供了搜索和链接服务,迅雷本身并没有侵犯优度公司的网络传播权。认为本案的影片传播行为仅发生在用户与第三方网站之间,与迅雷无关。

            优度公司则认为,迅雷的情况与“一般搜索”不同,它属于“深度链接”。“一般搜索”通常指设链者在其网站(网页)直接显示一般链接的标志,网络用户能清楚地知道设链者的网站(网页)同其他网站(网页)建立了链接;而“深度链接”则是设链者将被链接对象的网址“埋”在自己的网站(网页)中,网络用户并不一定知道设链者网站(网页)同其他网站(网页)建立了链接,就如同电视台转播其他电视台的节目,但加上自己的台标,去掉了被转播电视台的台标,使观众误认为是该转播台自己的节目一样。

            优度公司认为,迅雷网所编辑的内容,完全表明了它“主动参与”影片的侵权行为,因为迅雷网的网页上标有“热门电影TOP50”等内容的介绍,并专门设置了评论栏,并链接了电影海报图片,对影片内容进行简介等。

            优度公司方还认为,迅雷所链接的第三方网站清晰地写明“所有电影免费下载……请于24小时内删除。勿将下载的免费电影用于商业用途,因此造成的任何责任与本站无关。”如此明确侵权的下载资源,迅雷公司却视而不见。

            迅雷公司对此并不赞同,认为“第三方网站提供影片作品下载的行为是否得到权利人的授权是一种非公开信息,迅雷没有能力也没有法定义务去一一查证。”

            法院断定迅雷属“深度链接” 判赔金1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迅雷公司立足于为全球互联网提供最好的多媒体下载服务,其对链接下载影视作品合法性的注意义务应当高于“一般搜索”引擎。从涉案影片链接设置的内容上看,迅雷网特别进行了相关编辑行为,在对第三方网站链接的过程中,迅雷网实施了“嵌入式框架技术”,使第三方网站的内容直接为迅雷网所用,即进行了“深度链接”,其行为构成了侵权。

            此外,第三方网站的“本站声明”清楚表明该网站提供涉案影片的侵权性质,而其页面顶端、页面尾部显示“迅雷电影下载网”等字样,由此说明,该网站与迅雷网站之间存在联系。

            综合考量上述事实,法院认为被告迅雷公司不仅客观上参与和帮助了第三方网站传播涉案侵权影片,而且对此行为在主观上存有过错。据此,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迅雷公司赔偿优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

            来源:新浪网

            (http://tech.sina.com.cn/i/2008-02-04/07162015201.shtml)
            Back to top
             
            2007年中国授予专利权总量比上年增长逾30%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透露,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予专利权351782件,比上年同期的268002件,增长31.3%。   

            据介绍,在三种专利授权中,发明专利授权67948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7.6%;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50036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9.4%;外观设计专利授权133798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0.5%。三种专利占授权总量的比重分别为19.3%、42.7%和38%。   

            同时,在三种专利授权中,国内专利授权30163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4.7%;国外专利授权5015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13.6%。职务申请授权182340件,比上年同期增长34.5%;非职务申请授权169442件,比上年同期增长28%。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指出,2007年中国专利授权呈现的一大特点是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增速高于国外。在2007年授权的发明专利中,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占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47%,同比增长27.4%;国外发明专利授权占发明专利授权总量的53%,同比增长10.1%,国内增长比国外高出17个百分点,国内、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的差距近一步缩小。   

            这位负责人表示,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良好的增长势头,显示我国自主创新水平不断提升,发明创造的技术含量有了一定提高。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累计授权专利208.9万件,其中国内授权179万件,国外授权29.9万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数量分别为36.4万件、98.8万件和73.7万件。

            来源:中国法院网

            (http://www.chinacourt.org/html/article/200802/11/286980.shtml)
            Back to top
             
            其他 OTHER
             
            中组部人事部 颁布实施《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

            日前,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发出通知,颁布实施《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规定》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吸收十多年来公务员奖励工作的实践经验,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公务员奖励的原则、条件和种类、权限和程序、实施、监督等做出了全面规定,共六章二十二条。

            《规定》明确,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给予奖励。分五个种类: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其中,对功绩卓著的,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或者“模范公务员”、“模范公务员集体”等荣誉称号。

            《规定》指出,公务员、公务员集体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需要奖励的,由所在机关(部门)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奖励建议;按照规定的奖励审批权限上报;审核机关(部门)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审批机关批准,并予以公布。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由审批机关颁布奖励决定,颁发奖励证书。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颁发奖章或奖牌。对获得奖励的公务员,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

            《规定》强调,对于因同一事由已获得上级机关奖励的,下级机关不再重复奖励。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其他种类的公务员奖励,不得违反规定标准发放奖金,不得重复发放奖金。同时强调,公务员、公务员集体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或者严重违反规定奖励程序的,应撤销奖励。

            来源:中新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8/02-02/1155109.shtml)
            Back to top
             
            一批新规实施 涉及住房行车环保等民生领域

            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等一批与民生有关的新规2月1日起实施。

            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2月1日起实行。按照新方案,交强险总责任限额将由现行的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显示,《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将进行费率下调,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缴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缴存的首期专项维修资金是当地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至8%。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挪用维修资金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挪用金额2倍以下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电子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电子废物拆解的除需要依法作环境影响评价、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外,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还要对从事电子废物拆解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名录并公布。任何个人和未列入名录(包括临时名录)的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从事拆解、利用、处置电子废物的活动都将被禁止。办法明确禁止露天焚烧电子废物;禁止以直接填埋的方式处置电子废物。  

            由国土资源部制定的《土地登记办法》规定,依法转让土地的,不登记就没有法律效力;继承和赠与时,不登记也产生效力,但再转让时必须进行登记。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8-02/01/content_7538993.htm)
            Back to top
             
            交通部提出到2010年实现的安全新目标

            交通部日前提出,到2010年公路水路交通支持保障系统将更加完善,与2005年相比,营运车辆万车死亡率下降40%,万艘运输船舶重大事故率下降10%。

            届时,交通安全服务水平、救助打捞和应急保障能力明显提高,营运车辆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减少,运输船舶重大事故率持续下降。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交通安全保障能力;提高水上安全监管、救助打捞、船舶检验及应急抢险能力,强化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建立和推行桥梁定期检验制度。

            交通部门还将落实交通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和设备监理制度,增加施工安全生产投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继续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sohu.com/20080212/n255126390.shtml)
            Back to top
             
            我国2007年新发现5个大金矿床

            我国2007年在金矿勘查领域中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新发现的大金矿床主要有5个。 

            这5大金矿分别为冈底斯雄村铜金矿、东昆仑青海大场金矿、秦岭甘肃省甘南地区阳山金矿、山东省莱州市寺庄金矿、海南抱伦金矿等。 

            据介绍,由加拿大天圆矿业公司独资勘查的冈底斯雄村铜金矿,1号矿体已探明金储量120吨,2号矿床正在勘探中,预计矿床规模将比1号矿体更大。青海大场金矿由青海省地矿局与加拿大INTER-SITIC公司等联合勘查,目前发现金矿体25条,平均品位每吨5.97克,探明金资源量115吨。 

            胶东地区和小秦岭地区是近几年中国主要的2个产金集中区,均为深部矿床。其中,甘肃省甘南地区的阳山金矿已经达到特大型规模,探明资源储量258吨,属于微细浸染型,局部发现石英脉型矿化。山东省莱州市寺庄金矿是在矿山深部发现的,已探明金储量51.83吨。  

            据了解,整个胶东地区是我国重要的黄金资源基地之一,累计探明黄金资源储量在1000吨以上。这些金矿资源的发现,对指导胶东地区深部找矿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enorth.com.cn

            (http://economy.enorth.com.cn/system/2008/02/12/002799246.shtml)
            Back to top
             
             
             
             
             
             
             
            香港夏悫道10号
            和记大厦10楼
            电话: 852 2905 7888
            传真: 852 2854 9596

             

             
             
             
             
            此法讯仅为提供相关资料信息之用,其内容并不构成法律建议及个案的法律分析。 此法讯的发送并不是为了在易周律师行与用户或浏览者之间建立一种律师与客户之关系。 易周律师行并不对可从互联网获得的任何第三方内容负责。 如果您不希望收到该法讯,请电邮 unsubscribe@charltonslaw.com告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