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周律师行成立于1998年10月,为一间从事公司融资法律服务的专业律师行。
本行致力为客户就与香港及国内有关公司融资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本行同时为国际的、香港及中国大陆客户提供各项公司融资专业服务。此外,本行分别于2002,
2003, 2006, 2007及2008年,荣获亚洲法律事务月刊
(‘Asian Legal Business’) 颁发的「最佳专项律师事务所」奖项。 本行宗旨乃通过实际可行、创新的方案实现客户的目标和要求。 本行律师以其实践经验,为在香港或国内从事商业活动的跨国公司、香港公司及国内公司提供法律意见。例如,本行曾协助美国、欧洲、日本和香港各大投资银行处理金融交易事项,包括发行H股和B股。在2002年间,本行已成功地协助: 易贸通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兰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泰达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目前本行正为多家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主板及创业板上市做准备工作。 进入2002年以来,上市公司之间的并购活动日渐频繁。本行近期亦参与多项并购计划,并提供法律服务。此外本行亦处理在卢森堡、都柏林和香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衍生产品,例如认股证等。监管业务包括就规范性问题及公司融资问题为客户去函香港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跟踪最新动态,并准备有关文件。本行在有关合并及收购事宜方面亦有经验。 此外,本行具有处理在中国进行直接投资的各项法律事宜的经验,其中投资形式可为合营企业,外资企业或其他直接投资等。本行成功地协助一间香港上市公司 ─ 粤海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三间附属上市公司顺利的完成重大重组。因该项目的复杂程度以及取得的卓越成效,该项目被《国际金融法》杂志评为2000年亚洲最佳重组案例 (“Asian Restructuring Deal of the Year” (IFLR))。 本行的投资基金服务包括为拟在国际性证券交易所发起传统性亚太股票基金和非传统或较专门性基金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对冲基金。此外,本行对在欧洲和亚洲发行基金的规范、条例和要求有深刻的了解。 本行亦致力协助科技公司扩展业务,包括成立合营企业,申请知识产权许可证和市场传销等商业活动。易周律师行尤其擅长于注册及保障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工作。 易周律师行坚信法律服务的质量不应由律师行的大小而判断。客户可以从本行对当地知识的深刻了解和国际观得以一窥本行的服务质量。每一个客户均可与本行的律师直接接洽,我们全力以赴,以协助客户实现其商业目标和发展重点为目标,积极寻找及提供实际可行的商业方案。本行具备专业资格的律师均可提供香港和英国的法律意见。 本行的律师掌握多个国家的语言,我们的工作语言包括英语、国语、广东话、上海话、马来语和法文等。 此外,本行亦可免费为客户举办的内部研讨会和培训课程提供演讲人和资料。并定期在本行为客户提供最新的法律信息及相关内容的培训课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