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November 2003 No 30
 



《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日前完成,在2003年12月5日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后,于近期公布施行。

国资委官员表示国企重组改制将建预报机制

国资委有关官员日前在成都参加法国巴黎百富勤举办的"中国经济发展论坛"时表示,未来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将建立预报机制,须通过六个方面的环节。 该官员称,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未来将考虑建立实施预报机制。他表示,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要经过出资人的批准同意,必须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必须经过股权确认,必须经过业绩审计。此外,还必须对经营者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外汇局发出通知完善境外投资收购等外汇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在已经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手续的基础上,对境外收购类和境外增资类项目,进一步明确所需的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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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司法解释征求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征求意见稿)》日前完成,在2003年12月5日前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后,于近期公布施行。

   规定(征求意见稿)共分六章五十三条,将对人民法院审理以下案件起重要指导作用:当事人因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民事责任、股权确认、股权转让、股东权益保护、股东对公司债务的直接责任等公司法律关系产生纠纷提起的诉讼。

   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下列问题:股东转让国有股份,应对国有股权的价值进行评估,未评估的不影响股份转让协议的效力。有关权利人主张补充评估并补足差价,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因为须补足的差价款过高而主张撤销转让协议,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股东因行使知情权受到阻碍,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作出裁定。

   公司未依据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定期股东会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不予召开,提议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限期召开股东会议。

   股东会议的召集程序和表决方式违法或者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议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会议决议。股东以股东会议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侵犯股东合法权益为由,请求确认股东会议决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者控制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利益,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股东可提起代表诉讼。

   公司的盈利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不清;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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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官员表示国企重组改制将建预报机制


  国资委有关官员日前在成都参加法国巴黎百富勤举办的"中国经济发展论坛"时表示,未来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将建立预报机制,须通过六个方面的环节。

  该官员称,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未来将考虑建立实施预报机制。他表示,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要经过出资人的批准同意,必须征求债权人的同意,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必须经过股权确认,必须经过业绩审计。此外,还必须对经营者的经营状况进行审计。

  他介绍说,继国务院国资委今年上半年成立之后,到今年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31个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也将逐步建立,265个地市一级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明年也将陆续建立。

  该官员指出,上述近300个不同级别的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在未来的工作中必须解决好五个方面的关系:授权主体、授权范围、授权对象的关系;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与企业的关系;国务院国资委与其他政府部门间的关系;国务院国资委与地方国资委的关系;处理好与党组织的关系。

  截至去年底,中国的国有企业总计有十五万九千多户,总资产十八万亿元,其中十一万八千三百多亿元是净资产,七万七千亿左右的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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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发出通知完善境外投资收购等外汇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在已经简化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手续的基础上,对境外收购类和境外增资类项目,进一步明确所需的审核材料。

  通知要求,投资主体收购境外资产或股权,除按一般规定提交材料外,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拟收购资产或股权的说明文件、收购协议、中介机构对拟收购标的的评估报告等证明材料。对已设立境外企业增资的,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关于设立境外企业的批复,以及该境外企业设立时外汇局出具的资金来源审查意见、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和营业执照等合规性材料。

  这份自2003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和完善了现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并推出了一些新的措施:一是扩大试点地区外汇分局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限,进一步简化了审核环节。二是明确了试点地区境外投资项目前期资金(开办费、履约保证金等)的管理原则并制定了相关操作规程。三是完善了境外投资收购和境外投资增资类项目的外汇管理。四是明确了境外投资补办外汇登记的处理原则。五是加强了境外投资业务的统计监测,采用了新的统计报表,以便更全面地反映境外投资外汇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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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 CAPITAL MARKETS
 
发审改革低调快行


  随着保荐人制度的出台,围绕着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当前一系列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由于涉及面广、影响大,这些制度调整虽不事张扬却引人关注,其中,尤以发审委制度改革牵动发行市场的“神经”。一些熟悉政策动向的专家接受采访时透露,这项尚在酝酿的改革意在增强发审委工作透明度、建立发审委委员问责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审核结果的公正性,符合市场对发审工作“透明化”的良好预期。

  作为现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度的核心,发审委制度的确“不能不”引人关注———《证券法》第14条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设发行审核委员会,依法审核股票发行申请”;1999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发布“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以此为依据,发审委制度施行至今4年有余。发审委明确地出现始于1999年7月1日。当天正式实施的《证券法》中,明确规定股票的发行必须要经过发行审核委员会的核准。

  随后的9月16日,证监会发布的《条例》中,确定了发审委由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所聘请的证监会以外的有关专家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组成。发审委当然委员为:证监会首席稽查;首席律师;首席会计师;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发审委其他委员为:国家宏观调控部门专家8名;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专家8名;证监会专业人员15名;证券交易所的专家6名;国有银行的专家5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专家1名;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单位的专家5名;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律师协会和其他有关专业社会团体的专家8名;证券业内专家8名;大学教授3名;社会知名人士5名。

  过去的4年间,企业能否上市一直是由一个中国证监会系统的官员,而更多的是来自其他部委、专家学者和中介机构的专业人士等80人组成的发行审核委员会来决定的。甚至更为专业地了解、熟悉上市企业的投资银行、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也只能更多地提供建议和参考。最初,证监会发审委有80人,来自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委员不到30人。发审委将这80人分成8个小组,每组10个人,针对不同的类型企业进行过会讨论。后来,这样比较固定的分组方式取消了。“改为抽签的方式”,“每次要开发审会之前,由证监会办公厅以这样的方式来确定由哪些委员参加。”  而且,委员们在看拿到需要上发审会的企业材料的时间也经过了调整。最初,按规定,委员会提前5天左右的时间可以看到要上会企业的材料,“最近1年多,中间没有这么长的时间”。

  改革的动因不仅来自于投资银行,尤其是随着保荐人制度的推行,更大的保荐责任,需要能够清晰地了解在核准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也来自于证监会自身,发行监管部的职能被定为“草拟境内企业在境内外发行证券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外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的申报材料并监管其发行活动;审核企业债券的上市申报材料”。

  而发审委实际上相对独立,《条例》明确“发审委委员依法履行职责,独立发表审核意见并享有表决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这样,就需要这些主体之间能有效协调、充分沟通。

  据悉,中国证监会即将展开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制度改革的重点如下:25人左右的发审委委员,其中大部分是专职。他们的姓名将被公开;而且他们投票的结果、理由等等也将公布。同时企业只有一次过会机会,不像过去能有两次过会机会。如果对一个企业拿捏不准,半数小组成员同意可以暂缓审核。

  这25位左右的委员如何组成,比较趋同的说法,一是5名证监会官员、外聘人员10人、机动人员10名;二是证监会官员10名、外聘10名、机动5人。

  “与以往不同的,不仅在于数量和人员构成,更在于更加强调委员的固定,并强调专职性。”以目前了解的情况,2/3以上的委员将是专职的;过去,基本上都是兼职的。这样,“从理论上说,委员的责任非常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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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股份获准定向增发B股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工股份有限公司(600843、900924)获准定向增发不超过1亿股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这是近三年来在B股市场首次获准进行的再融资行为。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境外机构投资者配售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仅限于FAG公司、上海实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香港)、星展亚洲融资有限公司、香港威亚实业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融资(香港)有限公司、内藤证券株式会社、光通国际电讯有限公司、MESABIASSETSLIMITED、香港南华电化发展有限公司、国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华证券亚洲有限公司、江馨实业有限公司、NORMAL WIN ASSETS LIMITED、MAIN FORCE ASSETS LIMITED等14家特定境外机构投资者。

  本次发行定价方式采用在询价区间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申购情况,结合募集资金需要,协商确定发行价格。询价区间上限为招股说明书摘要刊登前20个交易日上工B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下限为上限的85%。

  此外,特定境外机构投资者所认购的B股股份及承销商包销的B股股份,在本次发行完毕上工B股复牌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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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鼓励公司并购创造价值


  “由于中国目前的公司并购重组属于体制因素驱动型,立法和监管对其影响重大,因此立法和监管应当鼓励和引导并购交易创造价值。”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张新博士日前在“清华大学21世纪商法论坛”上这样表示。

  他认为,从整体上改变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价值效应的现状,一方面要有效地形成和扩大并购重组价值创造的源泉,即扩大产业和股权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带来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要抑制不利动机的影响,减少价值转移与再分配现象;抑制管理层的“错误”判断与代理动机对并购重组价值效应的负面影响。具体到立法和监管上,就要在理念上鼓励、引导并购交易创造价值。立法和监管者应当致力于并购重组游戏规则的制定,让市场参与者有一个平等的平台进行竞争,而避免成为对市场参与者的利益再分配者。这样才能有效实现并购重组带来的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产生正的净社会效益。

  张新进一步认为,在具体操作中,需要通过立法和监管创造条件,从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两方面着手,使企业的并购重组朝着创造价值的方向发展。在外部环境上,包括要建立良好的法规和监管环境,理顺并购重组的利益机制,使并购重组各方形成正确的并购动机,也包括要提供必要的定向增发和换股等并购融资工具,要使并购走出以绩差上市公司为中心、以价值转移和再分配为主要方式的死胡同,形成以实质性资产重组为主,以产业整合为特征的战略性并购重组新格局。在内部机构上,完善并购重组交易的决策和批准机制,以抑制大股东和经理层的不良动机和错误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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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正式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指导意见》


  四川省政府日前正式发布《关于规范和促进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指导意见》,要求对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的行为,按照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由省和市、州政府分别履行出资者责任,旨在加快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同时,进一步规范重组行为。

  《意见》提出了上市公司“壳资源”转让的两个优先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壳资源”要优先向电子信息、医药化工等六大支柱产业转移,优先向重点优势企业、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倾斜。

  《意见》明确了重组方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主营业务突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产品、技术和管理水平居行业领先地位;资产质量优良,总资产、净资产、实现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应超过所收购上市公司的指标,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业绩良好,近3年连续盈利,最近1年净资产收益率在10%以上;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近3年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拟置换进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或项目,须已具备获利能力,不是在建项目。

  《意见》还指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原则上不进行托管,确需托管的严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托管仅限于控股股东将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受托方;委托方应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托管的必要性和风险性进行评价;要通过签订托管协议来明确托管的内容、期限、托管各方的权利和责任;托管方案和托管协议应报请省国资管理部门或省财政厅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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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者看好A股市场,QFII纷申请增加额度


   “汇丰对中国的A股市场持乐观态度。”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新闻发言人日前对记者表示。汇丰银行刚刚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增加QFII投资额度5000万美元,使投资额度总数达1亿美元。

  这位发言人说,汇丰新获得的5000万美元的投资额度是根据投资需求增加的。汇丰的投资策略是均衡投资,股票、债券、基金等都会投资。

  公开表示看好中国A股市场的外国投资者并非汇丰银行一个。瑞银集团中国证券部主管袁淑琴告诉记者,瑞银的客户多数认为中国股市有巨大潜力,在这里可以找到合理股价的股票进行投资。不久前一项对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从事股票交易的投资者进行的随机抽样调查显示,日本75.5%的投资者认为,中国股市是今后世界上最有希望的证券市场。看好中国股市前景的人数遥遥领先于位居第二的看好日本股市的人数。该调查是由日本权威财经媒体《日本经济新闻》与投资咨询机构“货币与市场”联合进行的。

  海外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推动了境外机构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步伐。就在不久前,瑞银已将首批3亿美元的QFII投资额度使用完毕,并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增加大约5亿美元额度。
  
  一向低调的日本机构不但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速度加快,而且成批涌来。9月底,日兴资产管理公司与交通银行联合宣布,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设立相关的人民币国债母基金投资中国国债。这是外资首次以基金的形式进入QFII。此前,野村证券是首批获得QFII资格的外资金融机构之一。

  今年早些时候,日本大和SMBC株式会社与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正式签订了组建合资证券公司的协议,申报材料已递交中国证监会。大和证券还提交了QFII的正式申请。大和证券SMBC是由大和证券集团与三井住友银行合资设立的专门从事机构投资者服务的投资银行其中大和证券集团现为日本排名第二的证券公司。拟设立的合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在上海。据报道,大和证券将成为首家在中国内地成立证券行的日本证券公司。

  尽管目前中国A股市场低迷,但没有影响境外机构投资的信心。袁淑琴表示:“应该看到,即使市场上大部分股票跌的时候,也有少数股票在涨,这就是投资机会。既使在市场不好的情况下,瑞银也要进行投资,而且还要赚到钱,这是瑞银坚持价值投资理念的结果。”
  
  据透露,今年年底,瑞银将研究30只A股股票作为投资首选,明年年底将扩大到对100只A股股票的研究。这些股票的选择遵循四个原则:一是流通市值在3亿美元以上的中、大盘股票;二是盈利能力强;三是企业管理透明度高;四是价格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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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人寿即将聚首H股


  11月6日,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成为中国内地第一家上市保险公司。与此同时,内地资产规模最大的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在11月6日接受香港联交所聆讯。据悉,中国人寿募资规模将达20亿美元。

  人保财险首次发行30.052亿股股票,相当于扩大后公司股本的28%。发行价格定为1.8港元,位于此次发行指导价格的最高点。根据这一定价,人保财险此次将募集54.1亿港元,为今年以来香港市场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公开募股。

  人保财险的股票得到了市场的强烈追捧。据有关人士透露,该公司面向散户投资者的发行部分获得了超过100倍的认购,而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部分则获得了15倍认购。

  按照香港有关规定,散户认购数量达到100倍,上市公司就必须将面向机构的发行份额回拨部分给散户,最终使两者的比例各达50%。因此,散户的热情得到了预期回报,散户的认购比例从先前预定的10%上调至50%,相反,机构投资者的认购比例则从90%下调至50%。

  一位证券分析师认为,人保之所以为市场看好,取决于两点原因,从时机选择上看,今年以来全球除了中国A股市场以外的市场都表现出了上涨态势,而H股更是一路狂奔,至今涨幅已经超过80%;二是人保财险是内地真正有规模的第一家保险上市公司,不能错过“第一家”的投资心理需求使投资者对人保股票趋之若骛。

  但是考虑到人保在上市之后需要对自身存在的体制问题进行调整,以符合上市监管的需要,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人保将不得不经历一段“调整期”,他认为在这段时间之内人保股价将保持在一个较低价位调整。

  和人保不同,人寿此次上市将在香港和美国同时进行。11月6日,中国人寿接受香港联交所聆讯,如果顺利,此后人寿将经历路演、接受订单、确定定价区间、公开发售,以及定价、公告等过程。根据一般上市日程,人寿这一过程的时间将在一个月左右完成,也就是说,此前人寿董事长王宪章期望的圣诞节之前完成上市的愿望将很可能实现。

  据悉,中国人寿股份拟首次公开募股融资20亿美元,有望成为亚洲市场今年规模最大的一次。其在境外上市的同时,拟引入国际知名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但国家保持控股地位不变。

  对于中国人寿的上市,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都给予了鼎力支持。财政部和中国人寿共同设立的共管基金资产包括仍留在中寿集团的投资资产、老保单的续保保费、即将上市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部分税款、来自中寿的股息收入或出售中寿的股份套现所得、与中寿成立合资资产管理公司的收益,以至于专用基金自身的投资收益等。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将超出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合并应缴纳的税收部分返还给中国人寿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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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螺水泥将发行7220万H股


  海螺水泥(600585)11月16日公告,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公司发行配售7220万股H股。

  据公告,11月5日公司与法国巴黎百富勤,就以每股H股8.20港元价格按悉数包销基准配售共计7220万股H股而订立一项配售协议。法国巴黎百富勤已同意以海螺水泥多家代理人的身份,促使投资者认购配售股份。如未完成包销,法国巴黎百富勤同意认购未能配售部分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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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向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人民币业务


  中国将从12月1日起向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人民币业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6日说,根据加入世贸组织承诺,中国在加入世贸组织后两年内,将外资金融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济南、福州、成都、重庆,并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

  这位负责人说,自2003年12月1日起,在济南、福州、成都、重庆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经营人民币业务申请,由其逐级转报中国银监会审批;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可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上述四个城市。

  与此同时,自2003年12月1日起,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外资金融机构可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

  现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申请经营中国企业人民币业务应符合下列条件:提出申请前两年连续盈利;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包括具有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健的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管理信息系统,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有效的反洗钱措施。符合这些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可按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申请,由其逐级转报中国银监会审批。

  这位负责人说,尚未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在申请经营人民币业务时,可一并申请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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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 FOREIGN INVESTMENT
 
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相关规定正在协调


  商务部有关人士日前透露,商务部正就有关部委制定的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相关的规定进行协调,使其更趋完善。

  2002年11月,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发布了《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了《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今年3月,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布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这是目前规范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最主要的3个文件。

  这位人士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原打算能够涵盖各类所有制形式、不同组织形式的境内企业被外资并购情形。但现在看,该规定还只是一个阶段性成果,还需要做许多后续性工作,特别是要协调好与前两个规定之间的关系。目前,商务部正在做这项工作。

  这位人士说,需要协调的问题有:根据所属不同产业,确定相关行业境内企业被外资并购时的政府主管部门;并购涉及的外资企业经营性、财政性待遇优惠问题;已有外商投资的上市公司,其国有股权和法人股再向外商转让的问题在通知中并未规定,也应对此加以明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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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黄金工业政策确定


  11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副司长熊必琳在2003国际黄金投资大会上透露,《中国黄金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正在着手编制,外商投资中国黄金工业确立总政策已基本确定。

  熊必琳称,对于外商投资中国黄金工业,今后总的政策是:鼓励外资参与低品位、难选冶金矿重大科研项目开发,限制外商参与低品位、难选冶金矿开采和选矿,禁止外商参与金矿的勘查、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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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 REAL ESTATE
 
中国进一步明确和重申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一贯政策精神


   “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一贯政策精神的进一步明确和重申。这既是对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充分肯定,也体现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对保护农民权益、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

  土地流转是农业和农村生产力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近年来,特别是在土地二轮承包后,土地流转的规模有所扩大,开始由沿海和城郊向内陆扩展。在实践中正确引导土地流转、确保中央的土地流转政策不走样,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在流转中不受侵害,这是记者采访有关专家和政府官员时,他们从不同的层面反复强调的问题。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副司长胡建锋强调,确保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这是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前提。农村通过开展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把中央关于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政策落到实处,确立了新一轮土地承包关系。中央反复强调要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并把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作为农村政策的基石。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使长期稳定承包关系得到法律保障。在稳定承包关系和农民自愿的前提下,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是党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农民依法自主行使承包经营权的一种具体形式和权利。正是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才为农民行使土地流转权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因此,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土地流转与稳定承包关系的关系,引导土地流转健康发展。

  《中共中央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农户既是土地承包的主体,也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在承包期内,农户对承包的土地依法拥有自主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形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能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土地流转的转包费、转让费和租金等,应由农户与受让方或承租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

  中央三令五申,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解释,所谓依法,就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进行。新近出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流转的基本原则有着明确的规定。

  所谓自愿,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户流转土地。近来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好的苗头,如集体经济组织单方面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有的地方收回农户的承包地搞招标承包,或将农户的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这些做法都违背了自愿的原则,是对农户土地承包权和土地流转权的侵犯。

  所谓有偿,就是土地流转的条件和补偿完全由农户与受让方自主平等协商,流转的收益归农户所有。土地收益权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农户的土地收益包括承包土地直接经营的收益,也包括流转土地的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发生流转时,农户有权获得土地流转的土地转包费或租金,在承包土地被依法征占用时,也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或土地级差收益。

  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必然结果。只有第二、三产业发达,大多数农民实现非农就业并有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的地方,才有可能出现较大范围的土地流转。因此,必须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向非农产业转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发展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此外,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地方还必须具备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另外,土地的规模经营要适度,要与劳动者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与资金的投入数量,与生产设施和科学技术应用的水平,以及与经营管理和经济体制形式等相适应。总之,要与农业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要求相一致。

  当前有关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政策都十分明确,关键是要通过规范管理和健全机制把法律政策落到实处。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土地流转规则,实施好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制和流转合同制,指导和规范流转行为,保护依法形成的土地流转关系和双方权益,及时调处流转纠纷。

  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土地流转机制,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为农民自愿流转提供有关信息、咨询、经济补偿、委托代理、合同签订、纠纷调解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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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商业CORPORATE & COMMERCIAL
 
企业清产核资需由中介机构作经济鉴定


  国资委日前公布的《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要求,企业按规定或产权发生重大变动要进行清产核资,需由母公司或同级国资监管机构统一委托中介机构承办经济鉴证工作。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特定经济行为要求申请进行清产核资的,以及企业所属子企业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经济行为使产权发生重大变动(涉及控股权转移)需开展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母公司统一委托中介机构,并将委托结果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企业根据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以及企业母公司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经济行为使产权发生重大变动(涉及控股权转移)需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统一委托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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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清产核资规程出台将全面清理企业账户


  国资委日前公布《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将对企业总公司及子企业所有账户,以及总公司同各子企业之间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存借款余额、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规程》要求,国有控股企业开展或参加清产核资工作,应附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相关决议。《规程》提出,企业对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支付结算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等要进行全面清理。此外,对违规开立的银行账户应当坚决清理;对于账外账的情况,一经发现,应坚决纠正;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当认真清查公司总部及所有子企业的各项账外现金,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的收入,或者私存私放的各项现金(即“小金库”)进行全面清理;对企业总部及所属子企业对内或者对外的担保情况、财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规程》表示,企业应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包括完善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办法、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和子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制度、加强担保及委托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建立和完善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规范会计信息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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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市场大门缓缓开启,政策枷锁有望卸除


  “由于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以及城镇化的趋势,传统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面临着诸多危机。1980年全国平均每13个职工养一个退休人员,1990年达到6:1,现在为3:1。由此造成的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缺口急剧扩大,1998年缺口为100多亿元,2002年扩大到500多亿元,预计到2010年将达到1000多亿元。 

  “假定从2003年起,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企业普遍建立起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积累在未来20年平均增长速度为29%,总积累额就将达到4.75万亿元。国家在缴费和投资回报两个环节免税,累计减税总额在2020年将达到9480亿元。这表明国家每减少1元税收,可使企业年金增加5元积累。 

  “企业年金的建立分散和转移了政府基本保险面临的压力,那么少收的几千亿税收将导致财政少支出几万亿的基本养老基金缺口的负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日前在“中国企业年金财税政策与运行”课题成果发布会上指出。 

  随着约40万字的“中国企业年金财税政策与运行”研究成果报告的顺利发布,有关企业年金财税政策的经济效果分析、税收立法基本原则与方案、监管等内容,以及企业年金的组织形式、财会制度、业务管理流程和帐户管理等运行机制,都有了可操作性的运行方案。

  尽管企业年金计划是企业的自愿行为,但是它的发展程度和覆盖范围却受政府财税政策的左右,可见,政府的财税政策的宽松程度是影响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因素。

  该成果的发布向外界透露出,长期困扰企业年金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枷锁有望得以卸除,这就意味着企业年金市场的大门正在缓缓开启。

  据何平介绍,政府财税政策鼓励一般体现在三个环节:雇主、雇员缴费在“税前列支”;基金投资运营取得的收入可以免税或延迟纳税;企业年金支付阶段的免税。

  税收优惠选择,大多数国家采取EET结构,即根据企业或个人缴费、基金投资受益和个人领取养老金三个环节征税(T)或免税(E),企业年金的税收政策可以归纳为EET,先免后征,投资收益不课税。在企业年金支付环节征税能够合理地在就业和退休之间分配消费,易于实施,利于促进企业年金发展。

  据世界银行统计,到2006年,全世界60岁以上的老人中将有25%集中在中国,到2020年,中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突破16%,届时对养老金的需求将是目前的10倍以上。权威人士预测,当企业年金市场启动后,中国企业年金规模将达到每年1000亿元以上。

  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2年公布的研究报告,截至2000年底,中国企业年金覆盖人数仅为560.33万人,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5.3%;参保企业16247户,占中国企业总量的比例不到1%;企业年金积累总量为191.9亿元,占GDP的比重仅为0.2%。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今年3月对成都、上海、深圳、大连、北京5个城市进行了深入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影响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七类: 
  
  一是企业年金立法缺位。企业年金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定位不清,没有权威机构做出明确的法律界定。

  二是运行机制不规范。现行三种运行模式———企业自办、社保机构经办和保险公司经办,都有其内在缺陷。但若规范为单一的“信托模式”,又对保险公司和社保机构经办提出了挑战。 

  三是财税政策问题。首先是没有税收优惠政策或税收优惠不足的问题。另外,对于国有企业来说,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还有一个列支渠道的问题。根据目前的政策,除少数实行社会保障改革试点的城市可以有4%从成本列支外,其他开支渠道只有工资储备金和福利基金,很难满足企业年金的缴费需要。 

  四是企业负担较重。特别是国有企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项社会保险加上住房公积金,总的费用已经超过工资的50%,举办企业年金力不从心。 

  五是缺乏方案设计的专业知识。企业年金供需双方普遍缺乏方案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影响了企业决策者对企业年金优越性的认识。

  六是投资管理方面的问题。总的评价是:政策不明确,导致不敢投资或乱投资;投资管理机构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监管制度不规范,缺乏与基金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相匹配的投资工具,也缺乏分散投资风险的措施和工具。
  
  七是监管方面的问题。各主管部门责权不明。同时还存在监管手段落后、缺乏高素质监管人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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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美国12月12日抬高农产品进口门槛


  今年12月12日开始生效的美国“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将给中国食品出口企业提出新的要求。为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质检总局、商务部提醒出口企业注意,最大限度地避免美食品和饲料注册、通报制度对我农产品出口造成负面影响。

  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于今年10月10日正式发布“食品企业注册法规”和“进口食品提前通报法规”,今年12月12日开始生效。根据FDA“食品企业注册”法规,美国本土和对美出口的外国食品及饲料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企业必须在FDA进行登记注册,未登记的外国食品及饲料将在入境港口遭到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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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对我出口镀锌钢丝进行反倾销调查


  据悉,新西兰经济发展部已于2003年10月31日正式立案,对中国和马来西亚向新出口的直径为2mm-4.5mm的镀锌钢丝进行反倾销调查。产品英文名称:Galvanised Wire,海关税则号:72172010,72172090。调查期为2002年10月1日-2003年9月30日。

  凡在调查期内对新西兰出口过上述产品的企业和生产这些出口产品的企业均为涉案企业,新西兰经济发展部将以抽样的方式选择企业进行调查。

  根据外经贸部《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规定》,中国五矿化工进出口商会将负责此案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请涉诉企业速同五矿商会法律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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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已与欧盟达成协议,目标是明年年底前入世

  据悉,俄罗斯已于周四与欧盟达成协议,推动了俄罗斯谋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缓慢进程,俄罗斯的目标是在明年年底之前加入世贸组织。

  俄罗斯与欧盟每年在罗马举行两次峰会,在这次的会议上,双方发表联合声明称:“我们对在俄罗斯入世谈判方面取得的进展感到满意,我们相信俄罗斯在2004年年底之前加入世贸组织不但是可能的,还是值得期待的。”

  由于俄罗斯不愿意提高国内能源价格以与国际接轨,它的入世谈判进程进行得十分缓慢。

  上个月,俄罗斯总统普京曾经指责欧盟将俄罗斯提高能源价格作为入世的前提条件是“十分官僚主义”的做法。

  在此之前,鉴于陷入僵局的谈判进程,俄罗斯的谈判代表曾经表示俄罗斯在2005年到2006年之前不可能入世,而美国的官员们则预测俄罗斯不久就会加入这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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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 INSURANCE
 
首家取得保险经纪牌照的中外合资企业获准组建


  汇丰保险顾问集团有限公司日前获准与合资伙伴共同组建北京汇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这将是首家取得保险经纪牌照的中外合资企业。

  北京汇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0万元(约190万美元),其中汇丰出资498000美元,占新公司24.9%股权。上海华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中科筑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将分别占50.1%和25%的股权。

  据透露,新公司获许经营的业务包括:保险经纪服务、协助索赔、再保险及风险管理,以及风险咨询等。公司将以北京为基地,并计划专注于大型商业风险的经纪服务、再保险业务、外商投资企业的国际海运、空运、运输和医疗保险业务。同时可为在境外投资或对外出口的内地公司提供服务。

  汇丰保险顾问集团是世界主要的跨国风险管理、保险顾问机构,员工超过2000人,处理保费逾12.5亿英镑(21亿美元)。该集团1917年在英国成立,办事处分设于全球11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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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OTHER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告未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一律停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告,自2004年7月1日起,凡未取得相应剂型或类别《药品GMP证书》的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生产企业(或车间),一律停止生产。

   通告说,2004年6月30日以前生产的合格药品,在其规定的有效期内,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后,可继续销售使用。

   根据通告,凡申请药品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车间),应在2003年12月底前完成申报工作。对不能在2003年12月底前完成GMP认证申请,但已进行药品GMP改造的药品生产企业(或车间),应于2003年12月底前报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确认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但是,申报备案企业(或车间)也应于2004年6月底前申请GMP认证,且必须在2004年12月31日前通过药品GMP认证。

   凡是2004年6月30日前未提出药品GMP认证申请或者2004年12月底前未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或车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法终止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相应生产范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注销其相应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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