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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式发布可交换债试行规定
中国证监会于10月19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质押进行融资,以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减少其抛售股票的动力。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在征求意见期间,有多家上市公司股东与证监会就可交换债问题进行沟通,大都是在主板上市的大型公司,预计正式推出后需求旺盛。
最终发布的规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处修改。首先,规定将用于交换的股票脱离限售期的时限由“约定的换股期间”提前到“提出发行申请时”;其次,将换股价格下限由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90%,提高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的高者;第三,为避免用于交换的股票存在法律瑕疵,影响债券持有人换股,要求用于交换的股票不存在任何依法不得转让或设定担保的情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修改后的规定强化了对换股风险的防范,增强了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保护,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规范性。
这位发言人指出,规定明确发债主体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发债主体限于有一定规模和资质的公司,以防范部分不规范的小型公司发债的风险。
为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用于交换的股票作为担保物的信用,规定还对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资质提出了要求,包括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同时,规定要求,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应当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
规定明确了用于交换的股票的安全保证措施,防范债券的违约风险。比如,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分红、派息等),是可交换公司债的担保物,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当债券持有人按照约定条件交换股份时,从作为担保物的股票中提取相应数额用于支付;当债券持有人未选择换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作为担保物的股票及其孳息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对债券持有人的负债。
这位发言人表示,可交换债为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市值管理和债务融资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渠道,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有利于促进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判断股票价值提供了更多信息,有利于市场发现价格。
证监会于19日同时正式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强化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推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8-10/19/content_102191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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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2009年在全国推行可能性很大
近期,国内市场关于财政政策将走向放松的言论云起,尤其是有消息称增值税转型已经上报。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日前表示,鉴于增值税转型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和经济增长速度下滑的现实,预计增值税转型制度在2009年向全国推行的可能性很大。
中金公司9月3日发布报告称,在增值税率未加调整下,增值税转型将使得总财政收入减少近1748亿元。在这种情况下,扩大增值税转型将加剧中央及地方财政负担,挤压政府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的能力。
市场近期热议的增值税转型,即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那么企业新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进项增值税款将可以全额抵扣。世界上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因为它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避免由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导致的重复征税情况,减轻企业的现金流负担。
朱青认为,增值税转型符合国际通行原则,是完善税收制度建设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在目前中国经济下滑的趋势下,客观上也起到减税的效果,将鼓励企业增加投资拉动内需,从而有助于防止经济增速过度下滑。
中金公司3日在“增值税转型影响研究的报告”称,增值税转型将使得总财政收入减少近17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199亿元,地方财政549亿元,占2008年财政预算3%。而随着今年下半年及明年企业盈利增速进一步下滑,占总税收1/4的企业所得税增速将明显放缓。因此,在下半年及明年财政收入放缓压力较大,和灾后重建、补贴等较大支出压力下,扩大增值税转型将加剧中央及地方财政负担,挤压政府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的能力。
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善文表示,现在可以关注研究财政政策,但付诸实施还需讨论。对于扩张财政政策推出的时机,高善文指出,当通胀之虞已无、经济增速下降过快时,可以推出。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08-09/04/content_163844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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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件提出农民可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
中国官方媒体日前授权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文件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文件指出,一九七八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们党全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局,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领导人民谱写了改革发展的壮丽史诗。
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使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文件特别指出,废除人民公社,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全面放开农产品市场,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粮食生产不断跃上新台阶,农产品供应日益丰富,农民收入大幅增加,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依靠自己力量稳定解决了十三亿人口吃饭问题;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小城镇蓬勃发展,农村市场兴旺繁荣,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切实巩固了新时期工农联盟;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事业加速发展,显著提高了广大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农村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全面推进,有效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创造性探索,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
来源:金融界网站
http://finance.jrj.com.cn/2008/10/19160624320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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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正式发布可交换债试行规定
中国证监会于10月19日正式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股东即日起可以用无限售条件的股票质押进行融资,以缓解“大小非”股东资金困境,减少其抛售股票的动力。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在征求意见期间,有多家上市公司股东与证监会就可交换债问题进行沟通,大都是在主板上市的大型公司,预计正式推出后需求旺盛。
最终发布的规定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多处修改。首先,规定将用于交换的股票脱离限售期的时限由“约定的换股期间”提前到“提出发行申请时”;其次,将换股价格下限由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均价的90%,提高为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的高者;第三,为避免用于交换的股票存在法律瑕疵,影响债券持有人换股,要求用于交换的股票不存在任何依法不得转让或设定担保的情形。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修改后的规定强化了对换股风险的防范,增强了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保护,进一步强化了制度的规范性。
这位发言人指出,规定明确发债主体限于上市公司股东,且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额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发债主体限于有一定规模和资质的公司,以防范部分不规范的小型公司发债的风险。
为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用于交换的股票作为担保物的信用,规定还对用于交换的上市公司股票的资质提出了要求,包括该上市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不低于15亿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同时,规定要求,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应当不超过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按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计算的市值的70%。
规定明确了用于交换的股票的安全保证措施,防范债券的违约风险。比如,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及其孳息(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分红、派息等),是可交换公司债的担保物,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当债券持有人按照约定条件交换股份时,从作为担保物的股票中提取相应数额用于支付;当债券持有人未选择换股且上市公司股东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作为担保物的股票及其孳息处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清偿对债券持有人的负债。
这位发言人表示,可交换债为上市公司股东进行市值管理和债务融资提供了一种可选择的渠道,一方面为投资者提供了新的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有利于促进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协调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判断股票价值提供了更多信息,有利于市场发现价格。
证监会于19日同时正式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强化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推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08-10/19/content_102191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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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发布实施新资本协议第一批监管规章
银监会日前发布实施包括《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监管指引》在内的五个监管规章,推动国内大型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准备工作,为确保新资本协议如期实施奠定基础。
这也是实施新资本协议后银监会出台的第一批监管规章。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银监会新资本协议研究和规划项目组正在研究起草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他监管规章,并将于今年年底前和明年上半年陆续发布第二批、第三批实施新资本协议相关监管规章。
内部评级法是新资本协议最重要的制度创新。《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监管指引》借鉴其它国家和地区相关监管政策,充分考虑国内大型银行的实际,对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的原则性要求进行了细化,对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治理结构、评级技术要求、内部评级流程等许多方面明确了技术要求、建立了具体监管标准。指引将有助于降低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便于商业银行准确理解监管意图,为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开发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商业银行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类指引》明确了商业银行信用风险暴露分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并建立了划分各类风险暴露的技术标准;商业银行采用内部评级法计算信用风险资本要求时,应将银行账户信用风险暴露分为主权风险暴露、金融机构风险暴露、零售风险暴露、公司风险暴露、股权风险暴露以及其他风险暴露等六大类。
专业贷款是公司风险暴露的子类,由于专业贷款风险成因的特殊性,新资本协议允许商业银行采用监管映射法计量专业贷款的监管资本要求。《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分别明确了项目融资、物品融资、商品融资、产生收入房地产贷款等四类专业贷款的监管评级标准、监管评级与外部评级的映射关系,以及不同级别专业贷款的风险权重和预期损失比例,保证商业银行审慎评估专业贷款风险和计量监管资本要求。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明确了合格抵质押品、合格净额结算、合格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的范围和认定条件,对商业银行运用各种合格风险缓释工具的管理要求进行了详细描述。该指引有助于规范商业银行对风险缓释工具的管理,控制风险缓释工具带来的剩余风险,确保风险缓释工具对信用风险的抵补作用。
将操作风险纳入最低资本要求是新资本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允许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替代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要求,明确了商业银行业务条线划分、收入归集和分配原则及方法,以增强可操作性;规定了商业银行采用标准法应达到的定性要求,以推动商业银行提升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上述五个监管指引在准确把握新资本协议实质要求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银行业实践,建立了一套相对明确、操作性强的审慎监管要求,为商业银行新资本协议实施准备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和技术标准。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08-10/18/content_1663076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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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件提出农民可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权
中国官方媒体日前授权全文播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文件由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该文件中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文件提到,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
文件指出,一九七八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们党全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局,尊重农民首创精神,率先在农村发起改革,并以磅礴之势推向全国,领导人民谱写了改革发展的壮丽史诗。
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进程中,我们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使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
文件特别指出,废除人民公社,确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全面放开农产品市场,取消农业税,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初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和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粮食生产不断跃上新台阶,农产品供应日益丰富,农民收入大幅增加,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依靠自己力量稳定解决了十三亿人口吃饭问题;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小城镇蓬勃发展,农村市场兴旺繁荣,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特色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加快推进,切实巩固了新时期工农联盟;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社会事业加速发展,显著提高了广大农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农村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全面推进,有效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积极性,极大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社会生产力,极大改善了广大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更为重要的是,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创造性探索,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
来源:金融界网站
http://finance.jrj.com.cn/2008/10/19160624320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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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等14个城市出手救房市
房贷新政或下月出台
继南京、长沙、宿迁、沈阳、厦门、西安等12个城市之后,长三角重镇上海、杭州日前不约而同对楼市的低迷状态宣告“出手”,加入救市大军。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再次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的通知》,从昨日起上调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符合条件的家庭最高可贷60万元。而杭州市政府则发布《市政府关于促进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包括购房入户实施范围扩展至老城区、政府给予个人买房一定的税缴补贴、放宽房企受让及开发期限等系列措施。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自今日起,对第一次购买自住住房且有2个人及以上参与贷款的借款家庭的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上限从10万元调整为20万元。具体调整方法为:首先分别计算每一个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的可贷额度,每个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然后将所有借款人的基本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40万元,补充公积金可贷款额度累加,合计不超过20万元。也就是说,同时缴纳基本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的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购房最高可贷到60万元。
在杭州政府出台的《意见》中,与开发商密切相关的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按下限预征;调整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办法;适度调整出让价款支付期限;放宽建设项目开、竣工期限,以及放宽新出让地块地价款支付期限和比例等各条。
一位开发商表示,仅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期限可适度调整这一条,就足够让其紧绷的资金链“喘口气”了。“放宽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期限,对于开发商应变市场争取了时间。”实际上也就是说,原本受到银根紧缩压力,在囤地和开发两大步骤上无法平衡的房地产企业,可借此政策实行协调。
房产新政可能下月出台
日前,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房贷新政在下个月出台有一定可能性,但不一定是住房建设部提的,相关政策讨论由来已久,该部研究所和相关协会之前都有很多会议调查和建议。据她透露,参与制定新政的还有央行、税务总局等。至于何时出台,由谁发文,就看中央的决定了。据报道,住房建设部已向上层提交“放松”房产调控政策的方案,具体包括取消对二套房的限制、下调房产税和延长个人房贷偿还期限等。银河证券金融业高级研究员张曦表示,若居民购房政策放松,则意味着对楼市调控政策已经到头;同时,因个人按揭贷款业务占比较大,国内银行业也将因此获益。
截至今年6月末,国内上市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规模1.39万亿,个人贷款规模3.335万亿,其中个人贷款的绝大部分是按揭贷款,业内人士称,两者加在一起,约占上市银行贷款总额16.23万亿中的30%。因此,房地产政策放松,对银行改善资产质量有很大帮助。
来源:中新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estate/kong/news/2008/10-16/141365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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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2009年在全国推行可能性很大
近期,国内市场关于财政政策将走向放松的言论云起,尤其是有消息称增值税转型已经上报。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财政系主任朱青日前表示,鉴于增值税转型在调整产业结构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和经济增长速度下滑的现实,预计增值税转型制度在2009年向全国推行的可能性很大。
中金公司9月3日发布报告称,在增值税率未加调整下,增值税转型将使得总财政收入减少近1748亿元。在这种情况下,扩大增值税转型将加剧中央及地方财政负担,挤压政府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的能力。
市场近期热议的增值税转型,即将中国现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那么企业新购买的固定资产所包含的进项增值税款将可以全额抵扣。世界上绝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实行的都是消费型增值税,因为它有利于企业进行设备更新改造,避免由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导致的重复征税情况,减轻企业的现金流负担。
朱青认为,增值税转型符合国际通行原则,是完善税收制度建设题中应有之义。当然在目前中国经济下滑的趋势下,客观上也起到减税的效果,将鼓励企业增加投资拉动内需,从而有助于防止经济增速过度下滑。
中金公司3日在“增值税转型影响研究的报告”称,增值税转型将使得总财政收入减少近174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1199亿元,地方财政549亿元,占2008年财政预算3%。而随着今年下半年及明年企业盈利增速进一步下滑,占总税收1/4的企业所得税增速将明显放缓。因此,在下半年及明年财政收入放缓压力较大,和灾后重建、补贴等较大支出压力下,扩大增值税转型将加剧中央及地方财政负担,挤压政府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刺激经济的能力。
安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高善文表示,现在可以关注研究财政政策,但付诸实施还需讨论。对于扩张财政政策推出的时机,高善文指出,当通胀之虞已无、经济增速下降过快时,可以推出。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08-09/04/content_163844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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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从11月1日起上调3486项商品出口退税率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1日对外宣布,将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根据两部委发出的《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涉及内容广泛,共涉及3486项商品,大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适当提高纺织品、服装、玩具等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退税率。二是提高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此次调整后,我国的出口退税率将分为5%、9%、11%、13%、14%和17%六档。
在调整内容上具体包括: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玩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4%;将日用及艺术陶瓷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1%;将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将部分家具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11%、13%;将艾滋病药物、基因重组人胰岛素冻干粉、黄胶原、钢化安全玻璃、电容器用钽丝、船用锚链、缝纫机、风扇、数控机床硬质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分别提高到9%、11%、13%。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08-10/22/content_166466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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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13年来首次修改
近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本次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10
月23 日至28 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将首次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
生效13年来的首次修改
《国家赔偿法》由1994 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 次会议通过,于次年的10 月1
日开始施行。该法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
但该法实施13
年以来,由于在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规定上的缺陷而广受诟病,甚至被人称之为“国家不赔法”,更有法律专家认为这是一部“
中国实施最差的法律”。因此,近年来,大规模修改该法的呼声一直强烈。此次修改是该法生效13
年来的首次修改。由于该法社会关注度高,立法机关也颇为谨慎。
食品安全法草案将三审
同时,众所瞩目的《食品安全法(草案)》将在此次会议上第三次接受审议。
根据中国《立法法》,一般法律草案经过三次审议将会通过。《食品安全法(草案)》此前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争议并不大。但由于此次审议前,受“毒奶粉事件”影响,国人对食品安全问题尤其是食品监管体制质疑增多,《食品安全法》的正常通过可能受到影响。事实上,2007
年生效的《物权法》就曾经因各界争议较大,在立法机关经历了七次审议。
提高赔偿标准扩大赔偿范围
全国数以万计的“问题奶粉”的受害者家属在度过最初的悲痛后,接下来他们必须面对一场严峻的战斗——如何从三鹿公司等问题奶粉制造商获得赔偿。
同时,已经开始有人关心,当三鹿的资产不足以支付受害者家属赔偿时,相关部门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这个问题必须由《国家赔偿法》来解答。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称,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不作为造成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受损,行政机关是否应该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现行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从过去的经验上判断,如果问题奶粉受害者家属以监管不力为由向有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极有可能被否决。
“但是,我希望国家赔偿法在修改的时候能够澄清这一点,对于政府的不作为,也应该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姜明安以“三鹿”奶粉案为例,如果三鹿集团无力支付赔偿,受害者家属就可以向有关部门请求国家赔偿。在此,国家赔偿起到一种“补偿性”的作用。
一位了解该法立法进程的知情人士透露,《国家赔偿法》此次修改的主要着力点是提高赔偿标准,扩大赔偿范围,并且增加赔偿程序的公正公开度。“但是总体而言,这次修改离外界的期望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
来源:人民网
http://npc.people.com.cn/GB/8180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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