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July 2008 No.251
 



CEPA补充协议五近日签署

 内地将在17个服务领域对香港推行29项开放措施,广东率先推出或试行共25项开放和便利化措施近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和嘉宾见证下,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5(简称:CEPA补充协议五)。

工商总局:3万元可注册一般服务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企字[2008]150号)。

国务院发布《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确立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制度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近日由国务院颁布。该条例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国家将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同时,条例确立了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制度,特别是明确规定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该条例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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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PA补充协议五近日签署

        内地将在17个服务领域对香港推行29项开放措施,广东率先推出或试行共25项开放和便利化措施。 

        近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和嘉宾见证下,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5(简称:CEPA补充协议五)。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内地将在17个服务领域推行29项开放措施,所有服务贸易的开放措施将于2009年1月1日生效。另外,香港与广东省也会以先行先试形式,深化粤港经贸合作。  

        更多领域对港开放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17个服务领域包括现有的会议和展览、银行、建筑及相关工程、社会服务、旅游、会计和医疗及牙医等服务领域,和两个新增的服务领域,分别是与采矿和勘探相关的服务。  

        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孙彤表示,CEPA补充协议五有三大特点:首先是增加了两个新的领域,这样CEPA涉及的领域就达到40个,共推出了221项开放措施,当中2/3的措施让香港享受了和内地完全一样的“待遇”;其次,是在很多领域采取了广东先行先试措施,主要考虑到粤港合作的历史基础和现实需要;第三个特点,是增加了简化审批程序的内容。  

        25项措施将在广东先试先行  

        为进一步深化粤港经贸合作,香港和广东省政府会在广东率先推出或试行共25项开放和便利化措施。涵盖的服务领域,包括会计、建筑及相关工程、医疗及牙医、人员提供与安排、环境、社会服务、旅游、教育、海运、公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其中17项纳入为《安排》下的开放措施。  

        双方还同意在品牌、商标、电子商务的范畴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继续就会计和建筑人员的专业资格进行两地互认工作。就此,双方亦签署了一份涉及商标合作和两份涉及会计的协议。  

        粤港期待金融业进一步开放  

        银行方面,新规定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银行在内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将数据中心设在香港。香港金管局表示欢迎有关银行业的新措施,并表示希望能让更多的香港银行享受上述待遇。  

        广东省港澳办主任唐豪表示,广东省希望能够加强粤港金融合作,希望有一些在全国短期内难以全面推开的政策,能够在广东先行先试。  

        至于港股直通车何时开通,唐豪表示,如果中央决定港股直通车在广东省先行先试,广东省方面会很欢迎,但目前难度较大。

        CEPA成效显现

        从CEPA推出到今年6月底,香港政府工业贸易署共批出了3.5万张原产地证书,凭借这些证书,香港厂家的货物运往内地可享受零关税,涉及货品总值超过136亿港元。其中2007年全年总值是44亿港元,较2006年增加36%。  

        据商务部官员介绍,在资格互认方面取得了很多进展。在建筑领域,双方取得了6专业的资格互认,其中2037人取得了对方的资格;在会计领域,香港会计师公会成员要获得国内注册会计师资格已经豁免了2门专业考试,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明年又可豁免一门。

        来源:和讯网

        http://bank.hexun.com/2008-07-30/107781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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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总局:3万元可注册一般服务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企字[2008]150号)。  

        文件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业发展积极提供服务;强化市场监管,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服务业发展落到实处。  

        文件规定,认真执行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的登记标准、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为服务业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凡允许外资经营的都要允许内资经营;凡允许本地企业经营的都要允许外地企业经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都要允许其经营,要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促进国民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设定,一些部门和地方自行设定的服务业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  

        文件规定,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业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申请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可使用“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字样登记。对服务业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按照《物权法》、《关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执行。

        另外,文件还对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注册服务商标、促进广告业发展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

        来源:esnai.com

        http://www.esnai.com/news/showdoc.asp?NewsID=39103&uchecked=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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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布《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确立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制度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近日由国务院颁布。该条例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国家将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同时,条例确立了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制度,特别是明确规定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该条例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对外承包工程,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形式之一。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建立对外承包工程信息收集、通报制度,向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无偿提供信息服务,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在货物通关、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依法为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的工程质量,条例明确禁止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境内单位,或者将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部分分包给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境内建筑施工企业;明确禁止分包单位将工程项目转包或者再分包。

        条例还规定,商务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发布有关国家和地区安全状况的评估结果,及时提供预警信息,指导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对外承包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对外承包工程中,侵犯外派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条例规定,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商务部的许可,而用人单位应当选择依法取得许可并合法经营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外派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报酬,并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及时存缴备用金,用于支付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拒绝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外派人员的报酬、因发生突发事件外派人员回国或者接受其他紧急救助所需费用,以及依法对外派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所需费用。

        来源: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7/29/content_88374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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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银行及民生银行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获批

        近日,中国保监会宣布,批准中国银行总行及民生银行总行开办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监会在批复中要求中国银行总行和民生银行总行加强对分支网点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控。  

        据悉,目前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已成为保费收入增长的主力渠道。保监会认为,兼业代理业务大幅增长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股市波动加剧、存款实际利率为负等因素,投连险、分红险和万能险等投资型保险产品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二是为弥补基金销售减少带来的中间收入缩水,各银行愈加重视保险代理业务。

        来源:和讯网

        http://shcnc.cj.hexun.com/news/2008-07-23/1076156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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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行副行长:加强区域金融合作
         

        央行副行长胡晓炼表示,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各经济体之间经济和金融联系日益增强,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在金融领域的合作。   

        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第十三届行长会议于7月28日在西安成功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胡晓炼7月28日在北京就EMEAP行长会议进行了解答。  

        胡晓炼指出,EMEAP是“东亚及太平洋地区中央银行行长会议组织”。EMEAP成立于1991年2月,是东亚地区最为重要的央行合作组织。其宗旨是通过合作与交流、推动本地区金融体系建设及加深各中央银行和货币当局间的关系。目前,EMEAP有11个成员,分别是:中国人民银行,澳大利亚储备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印度尼西亚银行,日本银行,韩国银行,马来西亚国民银行,新西兰储备银行,菲律宾中央银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泰国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于1992年加入EMEAP,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担任EMEAP行长会主席,负责举办EMEAP系列行长会议及牵头EMEAP合作机制建设工作。  

        在本次会议上,行长们讨论了全球特别是本地区的经济金融最新进展情况,美国及欧洲的经济金融形势对本地区的影响,能源和食品价格飙升对本地区通胀造成的压力以及中央银行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近年来,东亚和太平洋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区内各经济体之间的贸易往来不断扩大,经济和金融联系日益增强,客观上要求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在金融稳定、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合作。  

        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亚太地区的中央银行应更加充分地利用EMEAP这个平台,共同探讨应对具有国际性影响的经济金融问题的对策,这对维护本地区的货币和金融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和讯网

        http://bank.hexun.com/2008-07-29/107759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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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EPA补充协议五近日签署

        内地将在17个服务领域对香港推行29项开放措施,广东率先推出或试行共25项开放和便利化措施  

        近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曾俊华,在香港行政长官曾荫权和嘉宾见证下,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5(简称:CEPA补充协议五)。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内地将在17个服务领域推行29项开放措施,所有服务贸易的开放措施将于2009年1月1日生效。另外,香港与广东省也会以先行先试形式,深化粤港经贸合作。  

        更多领域对港开放  

        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17个服务领域包括现有的会议和展览、银行、建筑及相关工程、社会服务、旅游、会计和医疗及牙医等服务领域,和两个新增的服务领域,分别是与采矿和勘探相关的服务。  

        商务部台港澳司副司长孙彤表示,CEPA补充协议五有三大特点:首先是增加了两个新的领域,这样CEPA涉及的领域就达到40个,共推出了221项开放措施,当中2/3的措施让香港享受了和内地完全一样的“待遇”;其次,是在很多领域采取了广东先行先试措施,主要考虑到粤港合作的历史基础和现实需要;第三个特点,是增加了简化审批程序的内容。  

        25项措施将在广东先试先行  

        为进一步深化粤港经贸合作,香港和广东省政府会在广东率先推出或试行共25项开放和便利化措施。涵盖的服务领域,包括会计、建筑及相关工程、医疗及牙医、人员提供与安排、环境、社会服务、旅游、教育、海运、公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其中17项纳入为《安排》下的开放措施。  

        双方还同意在品牌、商标、电子商务的范畴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以及继续就会计和建筑人员的专业资格进行两地互认工作。就此,双方亦签署了一份涉及商标合作和两份涉及会计的协议。  

        粤港期待金融业进一步开放  

        银行方面,新规定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香港银行在内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将数据中心设在香港。香港金管局表示欢迎有关银行业的新措施,并表示希望能让更多的香港银行享受上述待遇。  

        广东省港澳办主任唐豪表示,广东省希望能够加强粤港金融合作,希望有一些在全国短期内难以全面推开的政策,能够在广东先行先试。  

        至于港股直通车何时开通,唐豪表示,如果中央决定港股直通车在广东省先行先试,广东省方面会很欢迎,但目前难度较大。

        CEPA成效显现

        从CEPA推出到今年6月底,香港政府工业贸易署共批出了3.5万张原产地证书,凭借这些证书,香港厂家的货物运往内地可享受零关税,涉及货品总值超过136亿港元。其中2007年全年总值是44亿港元,较2006年增加36%。  

        据商务部官员介绍,在资格互认方面取得了很多进展。在建筑领域,双方取得了6专业的资格互认,其中2037人取得了对方的资格;在会计领域,香港会计师公会成员要获得国内注册会计师资格已经豁免了2门专业考试,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明年又可豁免一门。

        来源:和讯网

        http://bank.hexun.com/2008-07-30/107781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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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总局:3万元可注册一般服务业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8〕11号),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促进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近日,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工商企字[2008]150号)。  

        文件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放宽市场准入,大力培育服务业市场主体;发挥职能作用,为服务业发展积极提供服务;强化市场监管,为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加强组织领导,把促进服务业发展落到实处。 

        文件规定,认真执行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统一的登记标准、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为服务业企业营造公平公正的准入环境。凡允许外资经营的都要允许内资经营;凡允许本地企业经营的都要允许外地企业经营;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服务行业和项目,都要允许其经营,要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大力发展服务业,促进国民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设定,一些部门和地方自行设定的服务业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停止执行。  

        文件规定,对一般性服务业企业降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万元人民币。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业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70%。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未包含的服务业一般经营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申请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其经营范围可使用“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字样登记。对服务业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登记,按照《物权法》、《关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07]236号)执行。

        另外,文件还对支持农村服务业发展、注册服务商标、促进广告业发展等问题做出具体规定。

        来源:esnai.com

        http://www.esnai.com/news/showdoc.asp?NewsID=39103&uchecked=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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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须重新认定后方可享受税收优惠

        2007年底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外已按原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依然有效,但必须按新规定重新认定合格后,方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企业须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后才能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注册登记,并提交申请材料。认定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家对申请企业提出认定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将由认定机构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3年。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来源:律商网

        http://hk.lexiscn.com/latest_message.php?id=4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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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企大力度重组将在奥运会后启动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近日表示:奥运会后,中央企业的重组将进一步加大力度。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奥运会之后我们会采取措施,分批来调整,三年早过去了,不能成为行业前列的,我放宽到前六名,一定调整,措施也很简单,奥运会后会发给你们一个表,你们自己去选,怎么调整,一个办法就是下放地方,第二就由我们国资委来调整。

        李荣融说,目前的中央企业总数已有过去的196家减少到了现在的149家,这些重组更多是体现在企业的自觉自愿基础上,但是这个数字离国务院制定的80--100家的数目还有一定差距,一些企业至今在行业的影响力都谈不到。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行业里都没有影响力,你放到中央企业干什么,那必须调整。将分步分阶段的来推进,调整重组。

        李荣融表示,奥运会之后,企业重组将充分发挥国资委的主导性。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我想出资人也该到时候了,因为留给企业的时间都留给他们了,接下来我们国务院应该有经济布局的调整,央企的布局调整都已经明确,都有规划,具备条件来做这个事。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news/txt/2008-07/23/content_160518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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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发改委发通知明确个体经营收费优惠政策

        为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进一步促透露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财政部、发改委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人员实行收费优惠政策。

        根据通知,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支持就业工作免收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使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等充分了解和享受有关收费优惠政策。

        通知还规定,各级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收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保障政策落实到位。对不按规定落实收费优惠政策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employment/2008-07/29/content_88303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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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发布《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确立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制度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近日由国务院颁布。该条例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国家将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同时,条例确立了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制度,特别是明确规定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该条例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对外承包工程,是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形式之一。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建立对外承包工程信息收集、通报制度,向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无偿提供信息服务,同时有关部门应当在货物通关、人员出入境等方面,依法为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的工程质量,条例明确禁止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将工程项目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境内单位,或者将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部分分包给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境内建筑施工企业;明确禁止分包单位将工程项目转包或者再分包。

        条例还规定,商务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发布有关国家和地区安全状况的评估结果,及时提供预警信息,指导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突发事件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对外承包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对外承包工程中,侵犯外派人员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条例规定,从事对外承包工程外派人员中介服务的机构,应当取得商务部的许可,而用人单位应当选择依法取得许可并合法经营的中介机构招用外派人员。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法与其招用的外派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向外派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和支付报酬,并为外派人员购买境外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及时存缴备用金,用于支付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拒绝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外派人员的报酬、因发生突发事件外派人员回国或者接受其他紧急救助所需费用,以及依法对外派人员的损失进行赔偿所需费用。

        来源: 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7/29/content_88374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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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上半年内地与香港贸易额达970亿美元 同比增8%

        务部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6月,内地与香港贸易额达970亿美元,同比增长8%。

        今年上半年,内地对香港出口为906.5亿美元,增长7.8%;自香港进口为63.5亿美元,增长9.8%。目前,香港是内地的第五大贸易伙伴及第三大出口市场。

        另据统计,今年1-6月,内地共批准港商投资项目6900个,同比降低8.2%,实际使用港资金额233.9亿美元,同比增长94.5%。

        截至6月底,内地已累计批准港资项目292663个,实际使用港资3319.3亿美元。按实际使用外资统计,港资在内地累计吸收境外投资中占 40.7%,为最大外资来源地。

        来源:中国经济网

        http://finance.ce.cn/macro/gdxw/200807/23/t20080723_133945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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