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公司与商业 CORPORATE &
COMMERCIAL |
|
|
| |
| |
| 其他 OTHER |
|
|
| |
|
|
|
| |
|
|
|
| | |
| |
| |
两新基入市
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停滞半年重获发行
进入2月以来,新基金发行的利好消息接踵而至。特别是停滞近6个月后,开放式股票型基金昨日的重获发行,为近来寒意浓浓的市场带来一丝春天的暖意。
据悉,浦银安盛和中银基金申请发行的两只股票型基金已获监管部门批准,分别为“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和“中银策略基金”,预计将为市场注入约170亿元左右的新资金。加之春节前获准发行的两只创新型封闭式基金,新入市资金规模将超过300亿元。
据了解,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作为浦银安盛首只基金产品,该基金将围绕“价值”、“成长”和“精选”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并寻找出最具投资价值的股票。其中,价值因素主要表现在相对市场股价比较高的自由现金流;成长主要表现为具有基本面支持的可预期、可持续性成长。而中银策略基金为中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第5只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春节前获准发行的两只创新型封闭式股票基金相比,此次放行的两只基金均为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式股票型基金,从而打破了市场中近6个月来没有新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发行的局面。此前,在市场流动性过剩,基金发行过热等因素的影响下,监管部门对新基金,特别是对股票型基金的发行节奏进行了调控。
对于此次开放式股票型基金的重新开闸,业内人士给予了积极评价,“最为直接的影响是为市场提供了增量资金,从而对目前的点位形成有力支撑,减轻指数的下跌压力。”
“更为重要的是,新开放式股票型基金的重获发行,释放出了明确的、积极的政策信号。从一个侧面表明了监管层对于目前点位的认可,帮助投资者重拾信心,有助于A股市场止跌企稳。”上述人士指出。而此前的市场走势也印证了这一点,新股票型基金的发行成为几次市场大幅下跌后反转的信号。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08-02/16/content_10054558.htm) Back
to top |
| |
证券发行上市新保荐办法即将出台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已近尾声,即将出台。新的保荐办法出于促进创业板、券商直接投资等业务发展的目的,对与之相关的保荐工作,拟订了更为开放的条款。
据了解,新办法从持续督导、保荐人签单等两个方面作出了有利于创业板发展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方面,原来的办法规定,如发行人上市当年亏损或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滑50%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人将受到处罚。而新办法考虑到创业板公司经营情况可能未如主板公司稳定,或出现业绩较大波动,因此,将发行人业绩指标要求只限定在主板公司中,对创业板未提出相应要求。此外,新办法将创业板公司保荐的持续督导期拟订为上市当年及其后三个会计年度,将创业板公司增发、发行可转债和公司债的持续督导期设为证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均较主板公司要求延长一年,以进一步发挥保荐人作用,适应创业板公司未进入成熟运作期的需要。
为促进保荐机构大力推进创业板保荐业务,新办法拟在创业板试行与主板区别的签单政策,即保荐人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可以同时签署多单业务。据悉,这项工作如在创业板试行平稳,亦可能在未来推广至主板中。同时,为防止保荐人“滥签字”,新办法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内核和工作底稿制度,对不参加尽职调查、辅导等相关工作和不能勤勉尽责的保荐人采取冷淡对待,并可能影响到该机构保荐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乃至整个机构的工作。
新办法还规定,今后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只能由一家券商担任,从而有望结束联合保荐继续存在的可能性。但券商直接投资业务,新办法允许联合保荐。
来源:新浪网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080218/01202000162.shtml) Back
to top |
| |
首批九基金获准专户理财
或缓解短炒造成的波动
自《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鹏华、国泰、中海、易方达、南方、汇添富、嘉实、工银瑞信与诺安基金等九家基金管理公司近日成为第一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理财业务,即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这一业务此前被称为基金专户理财业务。
根据试点办法,申请参与专户理财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需满足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的条件。此外,投资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特别是公平交易制度的建立等条件都将成为准入门槛。截至2007年底的数据显示,约有40余家基金管理公司达到该业务的资产规模要求。
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对上海证券报表示,该公司已经做好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准备,并对部分有委托意向的客户已经开始了前期的拜访和洽谈工作。
按照试点办法,基金专户理财的试点阶段先行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5000万以上“一对一”的单一客户理财业务,今后视单一客户理财业务的开展情况,待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一对多的集合理财业务。
目前,一些有投资意愿的大型机构客户已选择通过私募、信托、券商等渠道入市,而包括国有企业、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客户在参与专户理财业务时还有一些限制。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近阶段还无法准确计算基金专户理财市场的规模到底有多大。但公募基金专户理财业务的开闸,将为市场提供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优化市场资金结构,有助于减少市场因过分投机、资金快进快出造成的大幅波动,帮助机构投资者更好地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
来源:txooo.com
(http://zs.txooo.com/news/2008-02-18/2/718/1242307_1.htm) Back
to top |
| |
| |
| |
| |
| |
| |
| 资本市场 CAPITAL
MARKETS |
| |
两新基入市
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停滞半年重获发行
进入2月以来,新基金发行的利好消息接踵而至。特别是停滞近6个月后,开放式股票型基金昨日的重获发行,为近来寒意浓浓的市场带来一丝春天的暖意。
据悉,浦银安盛和中银基金申请发行的两只股票型基金已获监管部门批准,分别为“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和“中银策略基金”,预计将为市场注入约170亿元左右的新资金。加之春节前获准发行的两只创新型封闭式基金,新入市资金规模将超过300亿元。
据了解,浦银安盛价值成长基金作为浦银安盛首只基金产品,该基金将围绕“价值”、“成长”和“精选”三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并寻找出最具投资价值的股票。其中,价值因素主要表现在相对市场股价比较高的自由现金流;成长主要表现为具有基本面支持的可预期、可持续性成长。而中银策略基金为中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第5只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春节前获准发行的两只创新型封闭式股票基金相比,此次放行的两只基金均为真正意义上的开放式股票型基金,从而打破了市场中近6个月来没有新开放式股票型基金发行的局面。此前,在市场流动性过剩,基金发行过热等因素的影响下,监管部门对新基金,特别是对股票型基金的发行节奏进行了调控。
对于此次开放式股票型基金的重新开闸,业内人士给予了积极评价,“最为直接的影响是为市场提供了增量资金,从而对目前的点位形成有力支撑,减轻指数的下跌压力。”
“更为重要的是,新开放式股票型基金的重获发行,释放出了明确的、积极的政策信号。从一个侧面表明了监管层对于目前点位的认可,帮助投资者重拾信心,有助于A股市场止跌企稳。”上述人士指出。而此前的市场走势也印证了这一点,新股票型基金的发行成为几次市场大幅下跌后反转的信号。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economic/txt/2008-02/16/content_10054558.htm) Back
to top |
| |
证券发行上市新保荐办法即将出台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已近尾声,即将出台。新的保荐办法出于促进创业板、券商直接投资等业务发展的目的,对与之相关的保荐工作,拟订了更为开放的条款。
据了解,新办法从持续督导、保荐人签单等两个方面作出了有利于创业板发展的规定。在持续督导方面,原来的办法规定,如发行人上市当年亏损或主营业务利润同比下滑50%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人将受到处罚。而新办法考虑到创业板公司经营情况可能未如主板公司稳定,或出现业绩较大波动,因此,将发行人业绩指标要求只限定在主板公司中,对创业板未提出相应要求。此外,新办法将创业板公司保荐的持续督导期拟订为上市当年及其后三个会计年度,将创业板公司增发、发行可转债和公司债的持续督导期设为证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均较主板公司要求延长一年,以进一步发挥保荐人作用,适应创业板公司未进入成熟运作期的需要。
为促进保荐机构大力推进创业板保荐业务,新办法拟在创业板试行与主板区别的签单政策,即保荐人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可以同时签署多单业务。据悉,这项工作如在创业板试行平稳,亦可能在未来推广至主板中。同时,为防止保荐人“滥签字”,新办法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内核和工作底稿制度,对不参加尽职调查、辅导等相关工作和不能勤勉尽责的保荐人采取冷淡对待,并可能影响到该机构保荐负责人、内核负责人乃至整个机构的工作。
新办法还规定,今后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只能由一家券商担任,从而有望结束联合保荐继续存在的可能性。但券商直接投资业务,新办法允许联合保荐。
来源:新浪网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080218/01202000162.shtml) Back
to top |
| |
首批九基金获准专户理财
或缓解短炒造成的波动
自《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鹏华、国泰、中海、易方达、南方、汇添富、嘉实、工银瑞信与诺安基金等九家基金管理公司近日成为第一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
基金公司特定客户理财业务,即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这一业务此前被称为基金专户理财业务。
根据试点办法,申请参与专户理财业务的基金管理公司需满足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在最近一个季度末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资产的条件。此外,投资能力、风险承受能力,特别是公平交易制度的建立等条件都将成为准入门槛。截至2007年底的数据显示,约有40余家基金管理公司达到该业务的资产规模要求。
鹏华基金管理公司对上海证券报表示,该公司已经做好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准备,并对部分有委托意向的客户已经开始了前期的拜访和洽谈工作。
按照试点办法,基金专户理财的试点阶段先行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开展5000万以上“一对一”的单一客户理财业务,今后视单一客户理财业务的开展情况,待条件成熟时再择机推出一对多的集合理财业务。
目前,一些有投资意愿的大型机构客户已选择通过私募、信托、券商等渠道入市,而包括国有企业、保险公司等大型机构客户在参与专户理财业务时还有一些限制。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近阶段还无法准确计算基金专户理财市场的规模到底有多大。但公募基金专户理财业务的开闸,将为市场提供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优化市场资金结构,有助于减少市场因过分投机、资金快进快出造成的大幅波动,帮助机构投资者更好地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
来源:txooo.com
(http://zs.txooo.com/news/2008-02-18/2/718/1242307_1.htm) Back
to top |
| |
世行:公共财政改革将是中国可持续进步的关键
世界银行日前出版新书指出,中国作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需要改革政府财政来满足经济和社会不断变化的需求。
世界银行出版的新书《中国的公共财政:推动改革增长,构建和谐社会》指出,中国在过去10年保持了9%左右的年增长率,使得贫困人口的比例从60%降低到目前的10%以下。但经济的快速增长同时也增加了收入和基本服务机会的不平等,加大了对自然资源的压力。在“十一五”规划中,中国政府谋求解决这些问题,通过把重点从一味追求增长速度转变到更加平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上,这要求加强公共财政。
在这本书中,政策制定者和学者们探讨了公共财政的许多方面,包括财政改革和财政收入分配、财政转移、公共服务提供,以及保持增长和解决不平等问题。财政部原副部长、现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楼继伟和世界银行高级经济学家王水林担任这本书的主编。
在公共服务方面,作者们呼吁政府的角色从控制者和唯一提供者向设计师、协调人和质量保证人转变。该书提出,中国要扩大和改善教育、培训和再培训体系,将需要6%至9%的GDP投入,这超出了政府财政的范畴。要填补这个资金缺口,就需要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利用多条途径来发掘财政资源。
作者们承认中国近年来的资源密集型增长模式是不可持续的,探讨了怎样将中长期增长和企业竞争力与创新和技术能力相挂钩。这要求更好地配置和监测直接公共研发活动,还需要有支持私营部门研发活动的可行方式。
对于中国目前实施的一些扶贫政策措施,例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计划,作者们认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由此可以建立一个保留市场激励机制的全面社会保险体系。此外,作者们认为,保障机会平等,包括教育、医疗、信贷和关于公共物品的决策机会平等,对于帮助人民充分实现其经济潜力是十分重要的。
来源:eastmoney.com
(http://news2.eastmoney.com/080210,1105,777620.html) Back
to top |
| |
| 公司与商业 CORPORATE &
COMMERCIAL |
| |
吴定富:巨灾保险基金已列入议事日程
目前,我国持续大范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抗灾救灾工作已经由应急抢险抗灾转入全面恢复重建阶段。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在京表示,国务院已将保险赔付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一个重要资金筹集渠道,下一阶段,发挥保险业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方面作用的关键在于保险理赔。
吴定富还表示:“目前,巨灾保险基金已列上议事日程。国家应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在设立巨灾基金、再保险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保险理赔成灾后重建四大资金渠道之一
在春节后保监会再次召开的“保险业抗灾救灾工作视频会议”上,吴定富介绍说,国务院已明确后一阶段灾后恢复重建的四个主要资金渠道,一是企业自筹,二是银行贷款,三是保险理赔,四是财政拨款。
据公布,截至2月12日,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已造成107人死亡,因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111亿元。而同期,保险业共接到雪灾出险报案85万多件,已付赔款10.4亿元。其中,机动车辆保险已赔付4.85亿元;企财险及建工险已赔付3.74亿元,含电力行业赔付3.07亿元;农业保险涉及农作物6676亩、能繁母猪5.31万头、农村住房1.21万间,共已赔付4014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涉及1.84万人,已赔付2190万元;健康保险涉及2.2万人,已赔付3594万元。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在下一阶段的抗灾救灾工作中,保险业要进行大量的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对全行业是一个全面的考验。”吴定富说。
巨灾保险基金已列入议事日程
吴定富昨日对记者表示:“目前,巨灾保险基金已列上议事日程。”一般在成熟国家,保险在灾难赔付占比达到30%以上,吴定富对保险覆盖面不宽使保险业作用难以充分发挥这个现状进行了反思,他说:“从目前情况看,尽管保险业积极主动赔付,但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仍然很低,与全球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很多受灾的企业都没有投保财产保险,有的企业虽然有保险,但保险的责任范围也比较有限。”他举例说,这次灾害中受灾企业基本上都没有投保“营业中断损失保险”,而在发达国家企业投保这种险种非常普遍。
吴定富主席表示,我国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制约了保险业的巨灾承保能力。从国际上看,很多国家都建立了巨灾保险制度,在设立巨灾基金、再保险安排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通过资本市场提升了保险业的巨灾承保能力,推出了巨灾风险证券等一系列创新产品。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巨灾保险制度,利用保险手段分散巨灾风险的能力还比较有限。“在我国自然灾害频发的情况下,如何完善巨灾保险体系,有效地提升保险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的地位,是保险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来源:搜狐网
(http://money.business.sohu.com/20080216/n255186627.shtml) Back
to top |
| |
安监总局:不存在煤荒
关闭小煤矿未导致电煤紧张
入冬以来,国内的电煤供应凸显紧张。据报道,全国已有17个省区市因“煤荒”出现了拉闸限电现象。有消息说,近期国家严格整顿煤矿生产秩序,关停并转一批小企业;一些地方政府对煤矿的安全整顿采取了“以停代整”的消极态度,导致大范围的小煤矿停产,从而造成因生产不足所致的煤炭供应短缺。甚至有消息怀疑中国出现了“煤荒”。
中国真的存在“煤荒”?关闭小煤矿真的导致了电煤紧张?电煤趋紧状况将长期存在吗?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月31日专门就这些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
中国没有“煤荒” 电煤紧张与关闭小煤矿无关
黄毅表示,首先纠正两个说法:首先,不同意中国出现“煤荒”。中国不缺煤,中国是一个煤炭生产大国,去年的煤炭产量达到25.3亿吨,比上一年增长了8.2%,比2002年增长了80%,净增长煤炭产量11.35亿吨。据统计,今年煤炭产量仍然增长3.3%,所以有说法说中国出现“煤荒”是不客观的。
其次,电煤紧张状况与关停小煤矿没有直接关系。这两年,安监总局在煤炭行业展开整治非法小煤矿的攻坚战,这也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由国务院作出的决定。通过两年多的努力,一共关闭了11155个小煤矿,这些小煤矿大部分都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是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是滋生生产事故的源头。所以消灭了这些小煤矿也就意味着消灭了1万多个事故源,所以关停小煤矿对于抑制安全事故发生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黄毅强调,关闭了小煤矿并没有影响煤炭产量。
据分析,被关闭的1万多个小煤矿中有7000至8000个已经被合法的大型煤矿整合,就整个小煤矿的产量来说,去年仍达到将近9亿吨,仍然占整个煤炭产量的三分之一,这个比例没有变化。所以说关闭小煤矿致使电煤紧张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应该肯定关闭小煤矿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不仅解决了煤矿安全生产深层次矛盾,同时调整了煤炭产业结构。
黄毅说,中国的煤矿不能建立在小煤矿的基础之上;中国煤炭的安全供应更不应建立在小煤矿的基础之上。
电煤趋紧状况源于储备不足 是季节性的、局部的
黄毅表示,目前确实出现了电煤趋紧的状况,但这种状况是季节性的、局部的、暂时的。
他认为,这次电煤紧张主要是有些用煤单位为了减少成本,在煤炭储备上准备不足。
所谓季节性是指,每年冬季都是用煤高峰,同时,春节期间一些煤矿停产检修。在这种情况下,用煤单位应当未雨绸缪,适当加大煤炭储备,以防万一。
所谓局部性是指,近期南方出现了罕见的雨雪天气,导致部分省区交通中断,电网受损,造成一些靠公路运输的电煤运不出来。另外,由于电网瘫痪导致一部分煤矿大面积停产。据安监总局了解,湖南、江西、贵州、四川等省许多煤矿由于停电被迫停产,甚至有的煤矿由于停电而导致“掩井”,这是现阶段比较受关注的一个问题。因此要求密切关注煤矿由于停电导致“停封停泵”造成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保证煤炭供应。
来源:金融界
(http://finance.jrj.com.cn/news/2008-02-01/000003258837.html) Back
to top |
| |
今年1月份中国使用外资112亿美元
同比增长近110%
1月18日商务部透露,中国今年1月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112亿美元,同比增长109.78%。
数据显示,1月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增幅比较明显。2007年1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仅为51.75亿美元,同比增长13.86%。今年1月的同比增幅接近110%,应主要与去年基数较低有关。
目前,中国利用外资已经进入一个新阶段,对外资的需求开始从数量为主转向质量为主,吸收外资的方式从新设企业为主转向新设和并购两种方式并重。
在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保持平稳增长的同时,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数量呈减少态势。2007年,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7888家,同比下降8.69%。今年1月份,外商投资新设立企业为2918家,同比下降13.41%。
来源:中国网
(http://www.china.com.cn/aboutchina/txt/2008-02/19/content_10148154.htm) Back
to top |
| |
| 其他 OTHER |
| |
北京律师协会发布警告
律师不要卷入投资诈骗
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发布的第3号、第4号、第5号规范执业指引,已经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其中,为提高广大律师的警惕性、避免卷入诈骗等违法犯罪的第5号规范执业指引,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北京市律师协会警告律师避免卷入诈骗等违法犯罪,凡律所或律师涉及为投融资业务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律师必须向委托人做好充分的风险提示,并要求投资人出具有效的主体资格和资质的文书,并将其通报给融资人,履行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严格禁止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向案件介绍人、中间人、指定人支付律师费回扣、分成、分账等一切形式的非法交易,一经查实,必将严处。
北京律协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上述指引的规定,开展内部检查,如存在上述指引中的违规行为,应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上述指引实行之后发生的违规行为,本会将追究相应的责任。”
据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透露,2007年,北京市律师协会共受理投诉292件,经初步审查立案248件,审结252件(含2007年以前立案案件)。纪律委员会就其中121件案件召开了听证会。这次发布的第3号、第4号、第5号规范执业指引,反映了近来律协接到的投诉的部分共性,主要涉及:“律师执业身份及律师事务所为非律师提供执业便利的违纪案件,呈明显上升的趋势”;“因律师转所而引起的案件交接工作不完善,并损害当事人、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合法权益的纪律案件不断增加”;“律师介入投融资业务中,对投资对象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卷入诈骗嫌疑的案件频频发生”等等。
这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自2006年4月3日发布第1号、第2号规范执业指引后,第二次发布规范执业指引。
来源: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08-02/17/content_7618992.htm) Back
to top |
| |
|
| |
| |